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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证券等拟立项标准项目征求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全国金融标委会  点击数1057  更新时间:2011/4/12 16:19:18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各证标委委员单位:

  近期,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收到行业各相关单位上报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共13项,其中修订项目立项建议1项,制定项目立项建议12项,具体如下:

  1、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修订)
  2、证券交易数据交换编解码协议
  3、上市公司行为信息内容格式标准
  4、证券投资基金编码标准
  5、基金注册登记运作规范
  6、基金公司与托管行之间基金估值对账数据交换协议
  7、基金参与方编码标准
  8、证券期货业网络时钟授时规范
  9、证券期货业集中备份数据报送接口标准
  10、中国证券业电子化信息披露技术规则标准体系 2:编码规则
  11、证券期货业标准化工作指南
  12、期货市场客户统一开户数据接口标准
  13、期货经纪合同要素标准

  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初审,现按照《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管理规定,对上述标准的立项征求各委员单位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委员单位认真审阅上述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判断是否满足标准立项的必要性、适当性、可操作性以及整体性,提出是否同意该标准项目立项以及对该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请于2011年4月29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意见回执单反馈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的意见回执单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3、标准的项目建议书及意见回执单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委员信箱。同时,可登陆证标委网站(www.cfstc.org/sisc)下载。

  证标委秘书处联系人:罗小清   邓学智
  联系电话:010-88060593   88060592
  电子邮箱:luoxq@csrc.gov.cn,dengxzh@csrc.gov.cn
  传真:010-88061314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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