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国家标准委纪正昆主任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点击数1258  更新时间:2011/4/14 11:50:20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抓住机遇开拓创新
为实现标准化事业科学发展而奋进
——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纪正昆
(2011年2月24日)

    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刚才,树平局长作了重要讲话。树平局长从历史、现实、质量工作和社会关注四个方面,强调了要把标准化工作看得更重,抓得更紧;从把握好国际发展、国内发展和质量工作发展大局的角度,要求标准化工作要实现创新发展;从标准化工作要率先讲法治、率先讲科学、率先讲和谐,要求我们要实现率先发展。同时,树平局长要求我们一定要用高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队伍。我们要深刻领会树平局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这次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是在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的节点上召开的,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及“十一五”时期的标准化工作,研究和部署201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下面,我讲3个问题。

    一、标准化工作回顾

    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质检总局的同时成立国家标准委,加强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标准化事业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十年来,标准化工作全方位地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拓展;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提高,实现了标准从单纯“引进来”到与“走出去”相结合的突破;标准制修订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标准化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标准化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十一五”时期,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得到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和地方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二是进一步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一、二、三产业的比例渐趋协调,缩短了标龄和制修订周期,国家标准采标率提高到68%。三是成功当选为ISO常任理事国,承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主席和副主席、提出的国际标准提案总数显著增加,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不断增强。四是大力实施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和标准化公益性科研专项,开展了体系建设和重要标准的研究,形成了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五是各类示范试点的覆盖面不断拓展,在促进产业化发展方面起到了引导和带动作用。六是成立了“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建成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1148个,委员超过4万名,国际注册专家达到1300余人,为标准化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七是不断健全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新制定一批规范性文件,完善标准质量管理和程序,进一步提高了标准制修订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八是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在应对汶川大地震等突发事件中,启动快速程序,紧急制定发布了一批国家标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2010年,全国标准化战线的同志们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着力提高标准化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有效性,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化体系。

    突出重点,着力抓好重要标准制修订工作。一是与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交通部、商务部、环保部等部门共同编制了物流、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等标准专项规划,做好标准体系框架的设计和布局。二是新批准发布国家标准2860项,其中,强制性标准493项,推荐性标准2303项,指导性技术文件64项。新备案行业标准3026项,备案地方标准2520项。三是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2385项,其中制定1271项,修订1114项,重点支持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关键共性、基础通用和强制性标准。四是完成4403项国家标准的复审,确定需要修订的项目1843项。清理了2005年以前的立项项目,对继续执行的260项明确了完成时限。五是基本完成行业标准清理工作,64个行业完成了30959项行业标准的审查,确认继续有效14902项,修订11963项,废止4094项。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力量,认真分析了工业和通信业标准体系的现状,完成了2.4万项行业标准的清理、复审工作,扭转了行业标准老化的局面。

    加大标准化科研工作力度。一是强化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管理,开展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组织验收了100个项目,这些项目支撑了408项重要国家标准和14项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公益性科研新立项59个,经费达8000多万元。二是“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重点专项进入总结验收阶段,共完成16项课题、150余项任务,专项累计研制国家标准306项、行业标准175项、国际标准44项。三是积极争取将技术标准纳入了“十二五”国家科技工作专项规划,并已进入专家论证阶段。四是84个标准项目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清华大学牵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参与的《应急平台体系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扎实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一是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在中农办以及农业部等涉农部门大力支持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完成第六批示范项目的目标考核。举办了全国农业标准化成果展,320个示范区十大类454项农产品参展,较好地向社会展示和宣传了示范区建设成果。二是稳步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会同国家发改委在太原、长治、晋城、运城四个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增加到16个。制定了《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规定》,加强了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指导和管理。三是大力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工作。对深圳、北京、西安、上海、杭州和无锡6个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工作进行验收,在长春、郑州和江苏东海等地开展了新的试点工作,国家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基地)达到14个。四是全面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新下达19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总数达到169个,涉及旅游、物流、公共服务、金融、运输、社区、餐饮、商贸、家政等领域。五是进一步深化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建设。总结晋东南至荆门特高压交流输变电标准化示范工程经验,积极开展了大型客机重大专项标准化示范建设,发挥标准化在大型客机研制和产业化过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国际标准化活动取得突出进展。

    会同外交部、发改委、商务部、科技部、工信部等部门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在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机制、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我国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等方面提出了新措施和新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

    充分发挥我ISO常任理事国作用。积极参与ISO未来五年战略规划的制定,促进制定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政策,推动ISO在节能与可再生能源、新材料、信息、低碳和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开展国际标准的研制。

    进一步增强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有效性。一是在商务部、农业部、中医药局、轻工业联合会、纺织工业协会、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石油和江苏省质监局等部门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新承担了中医药、节能量和生物质气体燃料等13个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秘书处,总数已达到50个;新提交了国际标准提案57项,总数已达到227项,数量位居成员国前列。在国际电工领域,以我为主提出的6项国际标准获得批准,18项标准进入草案投票阶段,新提交了11项国际标准提案。二是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成功连任ISO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战略委员会主席,我国现担任ISO、IEC技术组织主席、副主席总数已达到25个。三是通过外交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科技部等22个部门的全力配合,通力合作,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中涉及我核心利益的关键内容得到了实质性的修改,实现了我既定目标,维护了我国家利益。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去年5月29日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共同发表了标准化合作联合声明,年底又与日韩两国标准化机构签署了合作框架谅解备忘录。巩固与欧盟、美国、东盟、东北亚、俄罗斯和上合组织等的对话机制,与欧盟、美国、加拿大、匈牙利、斯洛伐克等国签署或续签了合作协议。广西、黑龙江、新疆、宁夏等地,加强了与东盟、俄罗斯、中亚五国以及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化交流合作。

    (三)强化管理年活动成效显著,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四件大事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向国务院报送了《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草案)》,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发展领域以及战略措施。二是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印发全国各部门、各地方政府和质检系统共200多个单位和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和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新的草案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目前已报国务院。三是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分析核对了11.6万条标准基础数据,提出了标准体系、技术委员会建设框架、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及具体项目,开展了国际标准化、标准保障制度和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四是国家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有了新进展,制定了平台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开展了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制定和实施了《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局、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等部门制定了行业标准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陕西、山东等省质监局分别制订了农业地方标准管理和联盟标准管理等方面的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制定范围和程序。

    加强技术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一是新筹建了18个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探索互派联络员制度和联合工作组的工作机制,加强技术委员会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为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积极推进标准化科研院所建设与改革,加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行业和省级标准化研究院所以及条代码机构建设,标准化研究和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服务和支撑标准化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提升服务水平,为国家重大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公安部、中国气象局等部门结合世博、亚运等重点保障任务,制定并实施了消防保卫、气象应对等一系列标准。上海市服务世博,同步制定信息、服务、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14个领域涉及世博的地方标准80余项。北京市积极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署,组建了电动汽车产业标准化工作组,构建了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标准体系框架。

    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各地充分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机制,探索与行业部门的合作机制,与市、县两级的上下联动机制,与区域标准化管理部门的横向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的科学发展。江苏省质监局与全国钢铁行业协会加强合作,既为地方企业搭建标准制修订平台,又推动了行业标准化工作。陕西省建立了质监局与涉农部门相结合的农业标准化合作机制,建立了质监局、发改委牵头与各有关部门相结合的服务业标准化合作机制,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上海市与江浙两省进一步完善了长三角标准化协作机制,共同制定相关领域统一的地方标准,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加强对社会、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服务。一是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产品标准。四川、广东、福建、广西等地进一步细化《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浙江省组织全省17个行业开展了节能减排联盟标准项目建设,企业共节约标准煤20.3万吨。二是加大标准宣贯培训力度。各部门和各地方进一步规范标准宣贯教材,举办了一系列重要标准宣贯、专业标准化知识培训班。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和江西、浙江、四川等地以部门、政府网站为阵地,搭建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和企业提供有效的标准化信息服务。

    近年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今后的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部门、各地方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参与,得益于全体标准化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扎实工作,实践证明,这是一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坚强队伍。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标准委,向关心、支持标准化工作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的标准化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回首“十一五”标准化事业发展的历程,我们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发展任重道远。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标准化工作,这是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二是必须坚持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是标准化工作的生命所在;三是必须坚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这是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宗旨;四是必须坚持统筹好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协调发展,这是提高我国产业、企业、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五是必须坚持标准与科研相结合,实现标准制定、实施与创新技术产业化的有机衔接,这是全面提升标准化工作有效性的着力点;六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这是实现标准化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七是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发挥好各方面积极性,这是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坚实基础。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标准化工作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总体上还存在不适应和跟不上的问题,工作机制还不尽完善,在国际标准竞争格局中还处于相对弱势,标准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一个时期的标准化工作思路和改革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去年12月27日,王岐山副总理专门听取质检总局的工作汇报,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强调,标准是质量的前提,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标准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走科学发展道路中的作用,加快标准制修订速度,真正解决标准跟得上的问题。我们要深刻领会,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团结拼搏,奋勇开创标准化事业新局面。

    “十二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统筹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研制和体系建设,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加强管理和协调配合,着力提高标准化工作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好基础和导向作用。

    “十二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基础,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工业标准化再上新水平,更好地促进制造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拓宽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新领域,更好地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着力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更好地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及社会管理能力建设;促进军民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融合,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统筹建设;加强标准化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应用水平;进一步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更大程度地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则、标准的制修订,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健全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标准化管理体制,完善广泛参与、公开公正、高效有序的标准化工作机制,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努力建设高素质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为标准化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基础。

    今后,要按照“十二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继续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大力倡导融合协作、和谐发展的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在以下两个方面实现创新发展。

    (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机制和模式。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标准化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基础性工作,在服务好这场深刻变革的同时,自身同样面临着深刻变革。我们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要不断总结和推广多年来的实践经验,继续探索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标准化工作新机制和新模式,为提高标准化工作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提供机制保障。

    健全和完善部门、行业和地方多元化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要从国家大局出发,统筹国际国内,协调配合,整体推进,形成合力。要克服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层次多领域的联席会议制度,要探索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评审制度和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制定和实施标准化重要战略、规划和政策,共同推进重点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要尽快建立各部门、各地方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将成功经验转化为政策措施和标准,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能和质量。

    建立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协同机制。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地方要积极整合标准化科技资源,实现与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制定有机衔接。加大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的指导与协调,特别是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要把标准化工作深度融入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主动参与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专项、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和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国家重点任务,建立标准化跟进和配套机制,开展重大标准预研、制定和应用,实现新兴产业技术研发、标准化、产业化有机衔接,协同发展。

    建立军民标准化融合机制。要从战略的高度,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标准化技术组织融合机制,探索军民两用标准相互转化的程序和方法,尽快形成有机衔接、军民兼容、协调互补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标准化资源的军民共建共享,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互动发展,同时用军用标准带动民用标准,提升标准水平。

    完善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地方要发挥科研机构、企业的作用,畅通渠道,及时反映产业、市场和企业的需求,通过自下而上获取标准立项信息;同时也要加强对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前沿产业技术领域,要加强专项标准体系的系统规划和顶层设计。对涉及重要领域的重要标准,建立自上而下的立项及制定机制,提高适应性。

    健全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协调指导机制。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出台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加强部门行业之间及部门和地方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为重点的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组织协调科研院所、企业和高校等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地方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交流与合作,运用标准化手段,引导特色优势产业聚集,优化产业布局,在服务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战略中发挥好带动作用。

    探索培育联盟标准。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联合研制重要技术联盟标准,特别是在重大产业和关键共性技术领域,组织相应的技术标准联盟,发挥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体作用,共同应对国外的技术垄断,培育我国自主品牌,增强我国产业优势。

    (二)着力抓好法制和制度建设,强化标准化工作法治管理、科学管理和风险管理。

    标准化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就要不断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构建有利于实现法治管理、科学管理和风险管理的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就是要强化法治观念,要站在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切实加强法规建设、制度建设,提高标准化工作法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作为必经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增强标准化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科学管理就是要强化科学观念,深刻认识标准的实践属性、客观属性和协调一致的属性,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思维、科学的方法开展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风险管理就是要强化风险意识,系统全面地掌握真实信息,准确把握标准化工作的规律,顺应时代变迁和形势变化的要求,研判各方面的影响,权衡利弊得失,做好风险预测和管理,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以及处理风险和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全力推进《标准化法》修改进程,加快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制定好一部新的《标准化法》,这是统领标准化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纲,要举全国之力,给力推进。同时,要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标准实施效益评估、评审委员会组建、听证会程序等涉及标准制修订程序改革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国家标准立项、审查和批准发布等环节的工作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一是完善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程序,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对技术委员会的考核和监督检查,落实好奖惩和退出机制,确保标准的质量水平。二是做好技术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工作,广泛吸收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高校、技术机构、企业、用户以及消费者等各方专家和代表参与,提高技术委员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三是继续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技术委员会委员的程序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抓好标准化科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一是要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支持开展重要标准的研制及其示范试点研究,将形成技术标准,作为各级标准化科技计划立项和管理的主要考核内容。二是加强公益性科研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抓好阶段性评估、验收考核和成果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三是做好“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重点专项总结验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专项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切实增强专项支持标准化科学发展的有效性。

    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维护更新机制。一是要组织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跟踪、收集生产经营、销售服务、检测认证、监督执法以及消费活动中标准的实施信息,及时掌握国内外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方向、国际标准更新情况以及企业实施标准的情况。二是加强对标准实施信息的分析研究,开展标准适应性和有效性评价工作,及时提出标准立项、修订及废止等处理建议,做到数据准、情况明、反馈快。三是结合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适时开展行业和地方标准复审工作,加快标准的制修订速度,缩短制修订周期,解决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相互之间交叉、矛盾的问题。

    建立健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应对制度。要强化防范风险的意识,充分认识标准化工作各环节中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因素,增强识别风险的能力。严格执行标准立项、审查和批准发布程序,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标准制修订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对社会关注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标准可能产生的风险,要进行科学研判,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三、着力做好今年的标准化工作

    做好今年的标准化工作,对于我们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具有重要的意义。2011年我们要坚持从农业标准强基础、工业标准上水平、服务标准拓领域、安全标准保民生、国际标准谋突破、标准化管理强能力等六个方面扎实工作。国家标准委已印发了工作要点,这里,我着重从以下八个“围绕”,强调和部署今年的工作。

    (一)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的基础作用。

    健全农业标准体系。一是突出抓好水利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防洪减灾、水质评价、水文气象技术设施建设、水资源管理及配置工程建设等标准的研制,为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推进实施科学治水提供支撑。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现代种业、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农产品流通、检验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循环农业标准为重点,加快标准制修订,为国家粮食安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各地要以品种改良、安全高效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等方面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建立适合本地区粮食等主导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标准体系。四是加强农业标准前期研究。重点开展新品种繁育、先进种养殖技术、农业生物技术、绿色农用生物产品、生物安全、生态保护等生物农业领域,以及耕地质量、灌溉水质、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畜禽水产养殖环节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标准的研究,加大农产品流通和农业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力度,促进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

    加大农业标准的宣贯力度。一是抓好生产领域农业标准的宣贯。重点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产地环境标准、良好农业规范以及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节水灌溉、水资源保护、节地、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等标准的应用和推广,强化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控制。二是抓好农副产品加工领域标准的宣贯。重点做好加工场地环境、良好操作规范、畜禽屠宰卫生安全要求、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快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三是抓好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的宣贯。重点组织产品包装材料、运输器具、仓储设备、市场建设管理、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溯源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建立农产品质量溯源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流通业的发展。

    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一是加大蔬菜、水果、肉、蛋、茶等“菜篮子”产品和经济林产品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力度,促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规模种养和设施农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市、县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二是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三是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宣传推广典型做法,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完善相关措施,加强工作指导。

    (二)围绕工业由大变强提升产业竞争力,突出抓好工业标准化工作。

    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满足我国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中的作用。

    着力抓好制造业的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先进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等产业的重要标准制修订力度,着力加强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基础通用国家标准的研制,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质量和系统集成水平,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品牌创建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提供支撑。

    加强能源和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抓好乘用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和重型商用车燃油消耗限值及其测试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继续完善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管理、交通设施、智能交通系统、汽车维修、民航等领域标准研制。

    全面提高信息通信标准化工作水平。加快电子信息技术、三网融合、信息化应用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物联网基础标准及重点领域的应用标准研究。继续推进电子文件相关基础、通用与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继续推动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三)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我国标准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今后一个时期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地方要积极争取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纳入各类国家重点规划和本行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争取多方投入,促进相关标准体系的完善,为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服好务。

    着力抓好支柱产业标准体系建设。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国支柱产业的形成提供标准技术支撑。一是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重点加快能效和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节能基础、节能管理、能源计量等标准的制修订。二是加大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力度,重点加强高端软件、新一代移动通信、软件服务等领域标准的研制。三是做好生物技术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强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标准制修订。四是抓好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动大型客机、空间基础设施、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大力推进先导产业标准化工作。标准化工作要及时掌握科技产业发展的新方向,反映新成果,为培育我国先导产业提供标准技术支撑。一是抓好新能源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重点做好太阳能、氢能和风电利用,以及智能电网基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二是抓好新材料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的基础标准、重要产品标准和性能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三是抓好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跟踪电动汽车示范和燃料电池汽车前沿技术的研发工作,制定一批电动汽车标准和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及设施标准,完善电动汽车和智能运输标准体系。

    抓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配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大信息服务、研发服务、商务服务、创业服务、物流和环境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为培育新的服务业态和产业创新做好技术支撑和保障。

    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示范试点工作。在抓好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国家重大工程等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同时,开拓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试点工作的新领域。特别是部门行业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中发挥主导作用。要努力做到与产业发展紧密联系,决不能追求建设数量,决不能盲目铺摊子;要在上规模、上水平、做大做强上下功夫,着力提高示范试点工作质量和效益。

    (四)围绕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不断拓宽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新领域。

    建立健全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科学实用的服务业标准体系。一是要拓展生产性服务业标准领域。要在加强物流、金融、商贸等服务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向研发设计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拓展,加强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二是要拓展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领域。要在加强旅游服务、行政服务、体育等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家庭服务、医疗保健、婚庆婚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减灾防灾、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社会较为关注的领域拓展,做好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的研究。三是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着力研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需求,抓紧制定一批重要、急需的标准,建立健全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加强相关标准化政策法规和措施的研究,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科学化水平。

    扎实稳妥地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选择一批规模大、综合性强、影响面广的项目开展试点工作。抓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的动态管理。

    (五)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涉及公共安全、消费品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完善公共安全标准体系。重点推动消防管理及消防装备、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公共安全防范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涂料、染料、橡胶制品以及医用制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和检测方法,废弃化学品处置基础标准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完善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着力加强儿童用品、残疾人用品、老年人用品等重要产品标准的研制,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烟花爆竹产品标准体系。组织编制化妆品标准体系规划,加快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密切跟踪涉及具有安全风险的消费品的国内外法律法规及标准变化情况,及时完善相关安全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

    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标准体系。做好食品领域的基础通用标准、生产过程管理标准、易腐食品生产运输管理标准以及重要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六)围绕提升国际话语权,争取实现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的新突破。

    做好国际标准化工作,关系到我国有效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国家经济战略目标的实现。要进一步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统筹规划,明确重点,集中力量,积极推进,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竞争中获得有利位置。

    争取尽早成为IEC的常任理事国。IEC负责的国际标准化工作领域包含着众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热点领域,也是发达国家高度关注和极力争夺的战略重点领域。我国若实现IEC入常,将在IEC规则和政策的制定,以及重大事务的决策上发挥重要作用。希望各部门给予大力支持,集中力量,加快工作步伐,加强与IEC中央办公室及重点成员国的联系,积极寻求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为实现IEC入常创造条件。

    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影响力。一是加强协调配合,集中人力财力,在事关国家利益、急需发展、任务明确、基础较好、产业和市场优势明显的重点领域实现重点突破。争取承担更多的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及其主席和召集人,争取以我国自主关键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为基础形成一批国际标准。二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做好超前部署。集中我国产学研的专家队伍,组建相关国际标准推进工作组,在国际标准制修订领域抢占先机。三是充分利用我国的市场空间,集中力量使我国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或事实国际标准,争取在未来国际竞争中的优势。

    深化标准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是在巩固和发展已有合作机制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与欧美、东北亚、东盟等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继续与相关标准化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做好高层合作机制下相关标准领域的支撑和服务。二是加快与俄罗斯及中亚五国进行标准化合作的前期研究,根据我国经贸合作需求,确定重点领域和优先顺序,建立合作机制,有步骤地与俄罗斯及中亚五国开展合作。三是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和区域性组织及主要国家的交流合作,为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能力打好基础。同时,为实现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实质参与”和“重点突破”争取更多的支持者和合作者,并实现互利共赢。

    完善国际标准化活动跟踪研究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管理,充分发挥国内对口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支撑机构的作用,全面跟踪研究与我国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国际标准动态。尽早介入、重点参与事关我产业利益和竞争力的国际标准制修订,积极反映我国利益和要求,努力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增强我国产业和产品竞争力。

    积极推进我国技术标准在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推广应用。配合我国“走出去”战略,在电子信息、通信、高铁、先进装备制造,以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工程设计和建设等领域,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我国技术标准在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推广应用,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国际事实标准。同时,要做好重要国家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工作,促进我国优势技术和产业在海外发展。

    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际标准化活动基本规则、程序和语言等方面技能的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培养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做好高层专家的物色和储备工作,完善国际标准化专家数据库建设和动态管理,为国际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七)围绕推进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和地方的作用。

    各部门、行业、地方都是做好标准化工作,促进事业科学发展的中坚力量,要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铸大业。

    进一步完善行业和地方标准体系。各行业、各地方要根据本行业、本地区特色和产业发展实际,编制好标准制修订规划、计划,把好标准立项关。在此,我要再次强调,要把基础、通用、管理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及重要战略产业产品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行业标准要做到与国家标准的衔接配套,着重在本行业的产品标准上下功夫,从源头解决好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重复、交叉、矛盾的问题。各地方要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着重加强地方特色产品、服务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避免因地方标准而出现地方保护的现象。行业和地方要切实履行标准备案的责任,确保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统一。

    发挥优势,形成合力。要解决跟不上和不适应的问题,实现标准化事业科学发展,就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方均要给力。一是部门、行业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和实施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在统筹推进国内和国际标准化各项工作中形成合力。二是部门、行业和地方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好地方在标准实施推广、经费支持上的优势,发挥好行业在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主动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在共同组织企业、科研机构和相关利益方参与国内和国际标准制修订活动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加强部门、行业与企业、科研机构的协调配合,加大信息服务和政策支持,在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形成合力。

    进一步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包括技术、管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贯彻落实《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做好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和参考国际标准,引导优势企业实质性参与标准,尤其是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深入开展标准化宣贯与培训。一是要继续加大标准化宣传力度,利用网站、在线视频等多种形式,普及标准化知识,提高各级政府、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对标准化工作的认知度和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在全社会倡导以标准为依据的生产、服务、贸易和消费等行为。二是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要组织开展以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用户和消费者等为主要对象的标准化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标准化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素质。

    在这里,我还想强调一下标准版权保护的有关问题。各行业、部门和各地方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双打”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去年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打击标准侵权盗版,加强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标准版权保护有关政策的宣传,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自查和督查,有效制止和打击标准侵权盗版行为,增强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政执法机构在生产、经营、服务、执法等活动中使用正版标准的自觉性。

    (八)围绕标准化事业长远发展,集中精力抓好五件大事。

    以下五件大事关系标准化事业的长远发展,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它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希望各部门、行业、地方都要从大局出发,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

    抓紧制定好标准化“十二五”规划。为了谋划好未来五年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国家标准委正在组织制定标准化“十二五”规划,围绕“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主题、主线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制定标准化发展的具体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分层次、有重点地做好标准化的顶层设计,制定分步实施方案,着力在适应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方面下功夫。在编制过程中,大家要积极献言献策,集思广益,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发展目标,使之成为指导今后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各部门、行业和地方都要根据本行业、本地区标准化发展的需要,主动做好“十二五”期间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到本行业、本地区的“十二五”发展规划中。

    抓好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修改完善和颁布。要按照国务院领导抓紧制定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的要求,加快推进纲要的颁布实施。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最近提出的一系列新任务和新要求,积极配合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完善纲要。特别是要进一步突出和细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化重点领域,并提出相适应的机制和政策措施。

    继续加快标准化法的修改。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修法重点问题的调研、论证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共识,进一步完善草案,力争取得新的进展,实现预定目标。

    整体推进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标准体系、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国际标准化工作推进体系和标准化保障体系,完成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各项任务。同时,要及时总结体系建设工程经验,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选择若干基础较好、优势明显、急需发展的领域,先期形成专项体系规划,完成系统筹划和前瞻性部署,为加快发展支柱性、先导性产业提供支撑。

    完成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平台项目第二阶段建设任务要求,加强各资源数据库和各子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力度,加快平台各系统的集成和优化,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同志们,面对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重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努力为实现标准化事业科学发展而奋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