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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含硫标准正缓缓归矣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52  更新时间:2011/5/9 15:46:59  文章录入:user8  责任编辑:user8

 

    看起来,国家标准的应急反应还是挺快的。前一阵,甘肃省岷县、陇西等地药农和商户用硫磺熏蒸当归等药材引发了场不小的舆论风波。一场没有标准限定的“纵凶案”,如今终于有人肯痛定思痛了!
    针对4月初《经济半小时》报道的“熏硫黄芪二氧化硫超标400多倍”,日前,国家食药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药材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规范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经营销售行为,再次重申禁止采用硫磺熏制中药材。此外食药监部门透露,中药含硫标准正在制定中。
    消息传来,编者心里小小的诧异。这次国家食药监局反应的够快。众所周知,在中国无论任何领域,标准缺失、标准滞后等困境比较普遍。对此次曝光的用硫磺熏蒸中药材的“打磺”,追根究底,也是标准缺失惹的祸。虽然,我国的药农历来有微量硫磺熏制、烘干药材的传统。但早在2004年,国家食药监管局就专门下文,禁止采用硫磺熏制中药材,就连2005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药典,也删除了中药加工中使用硫磺熏蒸的方法。可到目前为止,国家相关部门对中药材的硫含量始终没有具体、统一的限量标准。
    而此次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正在制定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标准”的通知,正是对舆论曝光问题的反应。值得称赞,但不可否认的是,编者更想关注标准的执行。“要求辖区内中药制剂及饮片生产企业制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作为企业物料检测内控标准;进一步加强中药材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对中药材及饮片经营企业及中药材专业交易市场硫熏药材的监督检查,加大市场抽样检验力度;加强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检验”……这每一句措施,都不仅仅是公文中浅白的文字,更是标准执行的根本保障,是消费者权益的根本保障。
    因此,标准重在执行,而执行的首要却在标准紧扼违法行为咽喉的制定。标准的制定者应当肩负起责任,从生产实际着手,把住市场利益链条的脉搏,这样标准的制定才不仅仅是一纸空文,让执行无力。对此,编者期待着,中国标准化之路能在切实国情中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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