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我国专利制度的历史沿革——建国后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 | |
作者:本站原创 文章来源:《世世界技术标准体系版图》 点击数3838 更新时间:2011/5/23 9:59:18 文章录入:wml 责任编辑:wml | |
|
|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政务院制定了《保护发明权和专利权暂行条例》,同年又发布了该条例的施行细则及《发明审查委员会规程》。1954年我国又颁布了《生产品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奖励暂行条例》,规定获得发明证书的,依条例颁发奖金。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试行的专利法律保护制度。从1978年开始,我国开始筹建专利法律制度,1979年底,中国第一份《专利法(草案)》产生了。1984年3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六届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化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5起实施专利法,并颁布了专利法实施细则。1992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修改内容是扩大了专利保护范围和提高了保护水平,适应了深化改革的需要。2000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正,修正涉及了专利法的半数条款,修正的核心在于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适应加人WTO、保护知识产权的新形势要求。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1年7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的专利工作体系主要由专利审查、专利管理及执法、专利司法、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服务和专利学术研究与交流等机构组成。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