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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十周年 纺织业遭遇贸易摩擦不断升温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统计中心 点击数2509 更新时间:2011/5/24 9:48:39 文章录入:user10 责任编辑:user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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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中国加入WTO的第10个年头。我国在收获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桂冠的同时,正在产业升级和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等内外压力下不断成长着。 我国纺织出口快速增长 加入WTO的十年,是中国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数据显示,10年间,中国的出口规模和进口规模分别增长了4.9倍和4.7倍;吸引外资约7000多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80余家已在华开展业务。这个时期,我国纺织工业出口在经历了配额放开的快速增长期后,已步入平稳增长阶段,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世界纺织品服装贸易衰退,行业出口增速有所放缓,2005~2008年的年均增速比2000~2005年年均增速仅提高0.03个百分点。 对华贸易保护渐成常态 过去10年我国遭遇的国际贸易摩擦呈现快速增长之势。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各国经济复苏进程进一步分化,一些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自顾倾向强化,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中国已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针对国。1980~1989年,我国被诉反倾销占世界反倾销案总数的4.6%;1990~1999年达到13.2%;2000~2009年,我国被诉反倾销占世界反倾销案总数的26.3%,其中2005~2009年更是达到了34.7%。 纺织品服装作为我国出口创汇的主要产品,入世10年来在全球贸易救济案中一直占很大比重,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化纤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01~2008年,国外对我国纺织品共发起55起特别保障措施。而2009年全球针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产品的各种贸易保护案件更达到历史新高。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全球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反倾销有关的案件共45起。其中涉及化纤长丝、化纤短纤、窗帘、织带、电热毯、帘子布、棉纱、床单、亚麻、窄幅织机等自原料至终端的一系列产品。 从遭受贸易保护措施的情况来看,大致可以分为政策性和技术性两大类。政策性贸易保护措施以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特别保障措施)为主。是以法律的形式和手段来制约其他国家进入其市场或对其相关产业造成威胁。近年来这种措施已趋于常态化,且越来越多发于在国际市场上与我们处于同等竞争水平的如印度、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 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则多集中在美国、日本、欧盟、加拿大等发达经济体。发达经济体有健全完善的标准体系和检测机构。为防止我国纺织品服装对其市场的冲击,先后出台和更新了多项新规定,如REACH法规、禁用偶氮染料、纺织品生态标签标准、OekoTex100认证标准等。 事实上,近年来,各国和地区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国际贸易保护已日趋常态化。无论是政策性还是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都会使我国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面临更大的成本压力和风险。 今年以来,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遭受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从目前掌握的数字来看,欧盟RAPEX系统和美国CPSC今年一季度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产品的召回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8.5%和35.71%。与此同时,全球范围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产品提出反倾销调查的数量也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幅度达62.5%。 分析一季度贸易保护案件减少的原因,我们认为一方面是今年1~2月我国出口欧盟和美国纺织品服装受季节因素影响有所减少;另一方面是这2个召回通报主要发起组织同期对全球范围内的各类产品召回数量大幅减少;第三是欧盟将更多的目光转向了主要出口竞争对手国,如越南、孟加拉等国。 加强应对保护意识是关键 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贸易保护形势,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应从三方面加强保护: 首先,企业接订单时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必须按照标准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外方客户的设计方案,从源头上扼杀设计规格不合理导致的安全隐患,同时规范合同的签订,力争明确合同内的安全条款。 其次,企业应培养产品设计、检测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并时刻关注美国相关的生产、销售、包装等标准、指令的发展动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实施,提高产品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同时根据条件筹建实验室,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监控,提高企业的自查自检能力,部分有实力的企业还可以加强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合作,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企业还应借助各界力量积极应对。例如企业需及时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与行业协会和出口地的商会、法律等组织多做沟通;并与同行团结起来,交流信息、互相学习、共同应对;同时还要合理利用媒体进行企业宣传,善于维护企业的名誉和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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