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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1年物流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点击数724 更新时间:2011/5/25 8:46:09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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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流分技术委员会、代管协会、事业单位、物流企业、科研院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编制2011年物流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要求 (一)近两年来国家标准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物流标准专项规划以及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中,急需安排的物流重点项目; (二)2009-2010年物流质检公益科研专项课题中要求立项并完成的物流国家标准项目; (三)流通行业急需的、突出重点与技术进步的项目,积极有效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的项目; (四)物流国家标准复审确认急需修订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要高度重视国家标准计划立项的申报工作。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的需求,切实做好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 (二)要重视国家标准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评估。项目的提出应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协调,严格把关。 (三)2011年物流国家标准制修订申报项目以书面公文和网上电子格式同时报送。书面公文报送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公文、《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草案。电子格式材料包括《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国家标准草案,2011年以前申报但未立项的项目,特别是物流规划里申报尚未立项的项目要求重新申报。 《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请从国家标准委网站“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 (四)2011年申报的物流国家标准项目,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全国物流标委会,之后需申报的项目将纳入下半年度计划。 三、请2007年—2010年在国家标准委已有国家标准计划立项,但尚未完成的单位抓紧编制工作,按质完成计划,并尽快上报全国物流标委会组织专家审查。 四、联系及报送方式 单 位:全国物流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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