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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点击数892 更新时间:2011/5/27 8:52:03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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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机械工业具体情况,现将2011年度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本次标准复审工作的范围为2005年以前(含2005年)批准发布的现行机械行业标准,以及已调整为国家标准的行业标准、已列入国家标准计划的行业标准。但不包括: 二、复审原则 标准复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满足市场和企业的需要,技术指标应反映当前的技术发展水平,对指导生产、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三、复审结论 标准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 四、时间安排 (一)请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附件1格式要求,于2011年6月底前将2011年拟复审的机械行业标准项目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我会标准工作部。电子邮件请发至下述邮箱:cmiftxning@mei.net.cn(邮件主题:XXX标委会2011年拟复审标准项目)。 五、复审要求 (一)应对每一项行业标准进行分析、评价,广泛征求相关行业、有关企业等各方面意见,提出切合实际的复审结论,做到不遗漏,不缺项。 六、联系方式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标准工作部 附件: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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