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9种药品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暂停在云南省全省范围内销售 | |
作者:李婧 文章来源:云南信息网 点击数396 更新时间:2011/5/30 8:46:55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26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发出通知,对标示北京复康健力制药有限公司的“银象喘咳宁”等9个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全省范围内的销售,市民可登录药监网(http://www.yp.yn.gov.cn)查询具体信息。 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月12日,省药监局发布了《2011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对国家药监局去年10月对云南部分报刊监测情况的通报,以及省药监局去年第4季度监测发现的,共13个违法药品广告予以公告。公告发布后,仍有部分所涉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为此,决定对未整改的9种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云南销售。 被强制暂停销售的9种违法广告药品标识名称及标示的生产企业为:银象喘咳宁(北京复康健力制药有限公司)、蒙古火药舒筋丸(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刻除根(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清血八味片(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消渴安胶囊(通化白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脑康泰胶囊(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亿身康偏瘫复原丸(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象王气管炎膏(辽宁省锦州紫金药业有限公司)、君碧莎穆库片(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 即日起,各级药监部门应通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立即执行,将相关药品下架,不得销售。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应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并按照省药监局《解除违法药品广告品种行政强制措施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及时向省药监局提供相关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材料,以便依法做出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