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国务院安委办召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视频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数1603 更新时间:2011/6/1 10:06:51 文章录入:user10 责任编辑:user10 | |
|
|
5月3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专题)视频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元元主持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贺军科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黄毅、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加强和创新安全管理的迫切需要;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安全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的迫切需要;是规范安全行为,有效防范事故的迫切需要。要突出重点,严格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达标时限、达标等级、工作重心和考核要求,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完善实施方案和细则,抓好组织实施,特别是对不具备达标或未达标的企业,要督促加强整改,限期达标;对在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直至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要加强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以推动达标升级为引领,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做到与深入开展执法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职业健康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推动达标升级。 三要加快配套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法规体系,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法制范畴、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实现评定标准的全面覆盖;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要严格规范管理,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一批;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一批;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要促进达标升级,改造提升一批;对在本行业(领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巩固发展一批。 五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联动机制、规划措施、激励政策和监督实施到位。对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要将达标结果向国资部门及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部门通报,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投融资和示范创建、评先推优等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现场落实及评审和咨询等各个阶段环节工作的监督,提高工作水平。 六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万里行”等系列活动的开展,抓好宣传贯彻,广泛掀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热潮,为开展达标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的参与和推进作用。各工会组织,要把达标建设作为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有效途径,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班组安全和工会职能建设,通过推广选树“金牌工人”、“首席职工”、“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开展 “工人先锋号”和“安康杯”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各共青团组织,要组织青年职工宣传学习安全生产规范,将安全生产知识内化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要组织青年职工主动建言献策,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促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两单位的国务院安委会联络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负责人,以及各省级总工会、团委、安委会办公室、煤矿安监机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