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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婴儿奶瓶BPA禁令已于6月1日正式生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785  更新时间:2011/6/3 8:52:57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2011年5月31日,FOOD PRODUCTION DAILY网站消息,中国已成为最近对婴儿奶瓶双酚A(BPA)颁布禁令的国家。同时,政府官员表示将会采取死刑对违背食品安全的个人或团体进行制裁。 昨日(5月30日)卫生部同其他五个政府机构一起发布通告,确认婴儿奶瓶制造过程中不得添加BPA,且该禁令于6月1日正式生效。9月1日起,进口和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的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 北京还敦促当地食品检验人员加强对婴儿奶瓶制造商的审查,以确保产品符合新的措施。 据悉,欧盟于去年底宣布婴儿奶瓶BPA禁令,并规定从2011年3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有BP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BPA塑料奶瓶进口到成员国。 双酚A是一种用于聚碳酸酯瓶子制造过程中的单分子物体。它也被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但是近期发现其可能与癌症、出生缺陷和心脏病等严重的健康问题有一定的联系。然而,世界主要的食品安全机构,包括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却认为BPA的现有水平不会造成健康风险。 而此次在宣布中国婴儿奶瓶BPA禁令后,北京表示将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规事件。最高人民法院称将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的人员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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