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贸易关系似乎近入今年以来最寒冷的冰冻期。 日前,欧委会裁定对中国铜版纸生产企业征收4%至12%的反补贴税率和8%至35.1%的反倾销税率,这不仅开创了欧盟对华反补贴的先例,也是欧盟首次对中国同一产品动用双重救济贸易措施。 一同发布的还有欧盟对自中国进口的三聚氰胺征收反倾销税的税令。 仅隔两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19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反补贴调查的结果,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该案是中国对欧盟进口产品发起的首起反补贴调查。
过招“反补贴”
欧盟外贸协会法律顾问斯图尔特·纽曼对“自己人”的这一做法也表示出不能理解,“中国铜版纸在欧盟市场上只占十分微小的份额,但欧盟却不惜首次动用‘反补贴’,甚至是‘双反’,这么做多少有点出乎意料。” 纽曼的这一席话也点破了欧盟对华贸易救济政策正在发生改变的这层“窗户纸”,即从单一使用“反倾销”转向更多地使用“反补贴”,铜版纸一案不过是“前战”。 据了解,早在2007年,时任欧盟贸易委员彼得·曼德尔森在一份内部改革文件中提出,要对欧盟奉行已久的“非市场经济体”不适用反补贴的原则打开“缺口”。
2010年9月,欧盟委员会曾宣布对中国华为等企业生产的无线数据卡发起“反补贴”调查,虽然此案最后无果而终,但开创了欧盟对中国同一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3种贸易救济调查的先例。 无独有偶,2007年7月,美国先后对中国出口标准钢管、薄壁矩形钢管和复合编织袋发起了3起“双反”调查。而2006年,这一数字仅为2起。彼时,就有国内专业人士提出,“反补贴”案件的增多将是中外贸易摩擦的一大变化趋势。 考虑到3月12日,WTO上诉机构刚刚裁定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轮胎、复合编织袋及其他两种钢管采取的“双反”措施违反了WTO的规则。此次,欧盟的“双反”调查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来自WTO的支持,这引起了坊间诸多猜测。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武长海分析认为,欧盟对中国铜版纸发起“双反调查”是违反WTO规则的,无论是WTO“反倾销”调查,还是“反补贴”调查,都是为了对扭曲的贸易实施救济,维护贸易公平,但救济的程度应该以恢复扭曲的贸易为限,真正实现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宗旨,即是为了实现公平贸易,而如果将贸易救济工具作为贸易保护的手段,则就违背了WTO设置贸易救济规则的初衷。美国也好,欧盟也好,只要对某种产品实施双反调查,就是对WTO规则的滥用,因为双重调查在计算贸易扭曲程度的时候会重复计算产品“倾销”或“补贴”的程度,增加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数额,从而影响出口产品的数量。 “欧盟近期频繁地使用贸易救济工具,主要是欧盟的经济发展不景气造成的,通过实施贸易保护而保护本国产业。当然这种保护只能损害双方的贸易发展,进而损害双方域内经济发展,是短视而且得不偿失的一种行为,长此下去,必然迫使对方采取反制措施。”武长海说。
贸易战一触即发?
商务部对欧盟马铃薯淀粉作出存在补贴认定之后,欧盟贸易人士即认为此举有贸易“报复”之嫌,中国商务部对此表示坚决否认。 “中国商务部是按照中国淀粉工业协会作出裁决。这个专业委员会代表了业界98%的产量。在整个裁决过程中,商务部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和WTO规则,整个过程历时两个半月,欧盟相关企业也提供了相应数据资料。”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如此回应。 实际上,从中欧双边的贸易发展来看,双方在不断地朝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发展。2010年,中欧双边贸易总额为4797亿美元,增长31.8%。中国继续保持欧洲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二大出口市场的地位。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欧盟境内一些企业因发展受到挑战,就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寻求贸易保护,如欧盟开始使用以前很少使用的“反补贴”调查手段。 就在僵持阶段,有业内人士认为,中欧贸易战或“一触即发”。 对此,武长海提出了异议,“中欧贸易战不会大规模地出现。大规模的贸易战一般发生在贸易逆差极大而且这种趋势加剧的情况下,中欧之间从贸易的发展趋势来看,双边之间的贸易具有极大互补性,发展前景看好,而中国近年来在稳步出口的情况下,也在努力提高进口,从2011年前4个月中国整体进出口情况来看,贸易顺差只有102亿美元,同比降低33%。可见中国在实现贸易平衡方面作出的努力,对欧盟也是如此,中国也在不断地调整贸易政策,努力实现中欧贸易的平衡、健康发展。” 此外,他提醒两国企业、有关组织以及政府,贸易救济手段的使用是双方博弈、实现贸易平衡的一种诉求,但双方贸易要实现互惠互利,应当采取对话方式,而不是滥用贸易救济手段,采取单边的贸易保护主义,否则双方利益都会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