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日韩GHS强制执行 中国企业出口又遇新规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点击数642  更新时间:2011/6/30 13:47:22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近日,日韩权威部门相继发布危险化学品危害分类清单,并强制要求采用此分类,这有效地促进了GHS(<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在日韩的实施。
    韩国环保部于2011年5月23日在环保部官网上发布 “有毒化学品危害分类清单”进行公示,公示将持续到6月10日;包括4月15日公布的318个物质分类,目前清单中收录物质约615个,其中约500个物质被标识为有毒化学品;清单经公示一旦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强制要求企业依清单分类对化学品进行危害分类,并制作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标签。
    日本国家技术评估研究院(NITE)于6月1日新添加370个化学物质的GHS分类,截至目前,日本化学物质GHS分类清单收录物质数将增加到2231个。依据日本GHS相关法规要求,企业需依据日本工业标准制作符合日本GHS的SDS和标签。
    根据日韩危险化学物质分类情况,日本GHS分类中不包含:急性危害分类5类、皮肤刺激性3类和呼吸危害分类2类等分类;韩国GHS分类中不包含:可燃性液体 4类、急性危害分类 5类、皮肤刺激性3类、急性水生毒性2类和3类等GHS通用分类。
    日韩市场一直以来均为中国化工企业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列新规则的颁布执行无疑给中国企业出口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瑞旭技术(中国REACH解决中心)专家提醒国内各输日韩企业应该及时关注日韩GHS实施进展,并依据最新GHS分类制作或更新产品MSDS和标签,确保产品在输日韩过程中占据主动。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