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刻把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规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2011年度政策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
二、招标对象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学会等。课题申报以单位名义进行。提倡和鼓励不同单位人员联合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申报资格 (一)课题申报单位 能够为所承担的课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定期对经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课题申请人 1.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申请课题相关工作5年以上。能够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拥有组织、领导课题研究的能力。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协会学会的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组成不少于3人参加的课题组。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课题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2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项目。 4.每位申请人限报一项课题。
四、招标课题 (一)重点课题 完成时限为3—6个月。申请人按照所列题目进行申报,我局对获得立项的单位给予5—8万元资助经费。 1.“十二五”后四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医改工作重点任务研究 2.保健食品监管政策研究 3.药品专利制度与注册审批制度的关系研究 (二)自选课题 完成时限为1年。申请人按照所列的研究方向提出具体课题进行申报。我局择优予以立项,资助经费2—3万元。申请单位自筹经费的自选课题,也可择优立项,按照我局规定进行课题研究和管理。 1.食品药品监管理论体系研究 2.餐饮服务监管方式创新研究 3.医疗器械监管政策研究 4.化妆品监管思路和法律制度架构的研究 5.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有关问题研究
五、具体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课题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后寄送我局,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0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立项申请书,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课题。 3.确定中标的课题,我局政策法规司将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合同书,确定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4.我局将在签订课题合同书后预付70%的课题经费,余款待课题成果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的课题,将停止拨款。
六、其他事项 我局政策研究课题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国食药监法〔2011〕184号)进行。课题申请人可通过我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下载,了解有关情况。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源 邱琼 电 话:010—88331046 8833101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邮 编:100053 电子邮箱:zhangyuan@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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