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输美食品面临征费新要求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647 更新时间:2011/9/5 13:36:46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近日,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宣布,将于2012年向进口食品到美国的进口商,以及美国本土及外国食品设施开征使用费,该法规将于10月1日生效,直至2012年9月30日止。 按照新规要求,征收使用费有三种情况:一是食品设施再巡查。该局在巡查时若发现食品设施不合格,会再次巡查,以确定有关食品设施能否有效落实改善,以符合FDA的要求。设施如未能遵守《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的法定或监管规定,均会被视作不合格。二是违反回收令。若企业未执行FDA的回收令、未遵从局方指定的回收方式或未向FDA提供回收令的相关资料,该局可向其征收使用费。三是进口再检查。该局必须根据《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进行两次检查才会征收使用费,即以下四种情况须征费:1.对进口食品进行再次检验,2.进口商要求被扣留的货品入境,3.要求撤消未经检验不得放行产品的进口警报,4.销毁被拒入境的食品。 宁波地区出口美国食品一直保持较稳定的增长态势,统计显示目前宁波地区每年出口美国食品量约9000万吨,金额超过2亿美元。今年1至7月,宁波检验检疫局共完成受理出口美国食品达1.8亿美元,较去年同比增长35.9%,出口的食品包括水产品、冷冻保鲜蔬菜、罐头、调味品、酒类和糖果等多个品种。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辖区内相关出口企业,新的征费政策意味着我国食品进入美国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程序和更高昂的成本,广大企业必须掌握、了解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的新变化,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为食品出口保驾护航,同时把更多精力用于优化产品出口结构和拓宽产品出口市场等薄弱环节,破解制约食品出口的深层次阻力,确保产品出口量一路高涨。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