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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卫生标准研讨会在沈阳召开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卫生部网站 点击数890 更新时间:2011/9/6 14:34:08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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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卫生标准研讨会于8月18日-19日在沈阳召开。卫生部副部长、卫生部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晓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马晓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卫生标准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卫生标准工作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卫生标准保障。马晓伟要求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和卫生标准起草单位努力提高卫生标准制定能力,包括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基本国情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科学精神的能力。做好标准立项、起草、审查和批准工作。马晓伟强调,卫生标准有很强的科学性、政策性和社会性,卫生标准起草单位和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在标准起草和审查过程中,应当妥善解决争议问题,对卫生标准发布后可能带来的敏感问题和争议问题要做好预案。他要求加强卫生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澄清、化解疑虑。 会议交流了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一年来的标准工作情况,通报了2004-2009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逾期项目清理进展情况,还讨论了《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卫生标准课题申报和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委员会道德准则》等文件草案。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卫生部政法司、疾控局、医政司、监督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的领导和卫生部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秘书长等共7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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