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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标准网  点击数942  更新时间:2011/9/19 13:58:42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公告 2011年 第6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HJ 618-2011);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

  三、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

  以上标准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 6921-86)。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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