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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标准网 点击数942 更新时间:2011/9/19 13:58:42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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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1年 第6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HJ 618-2011);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 以上标准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 6921-86)。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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