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卫生部发布新版碘盐碘含量标准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点击数1133 更新时间:2011/10/12 17:47:23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卫生部日前发布《食用盐碘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此次碘盐标准调整将解决补碘“一刀切”问题。标准指出,在食用盐中加入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包括碘酸钾、碘化钾和海藻碘,应主要使用碘酸钾。在食用盐中加入碘强化剂后,食用盐产品(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毫克/千克~30毫克/千克,允许±30%的波动范围。标准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