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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点击数548  更新时间:2011/11/7 15:38:4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的通知》(建标[2011]9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筹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建标标函[2011]130号)要求,我院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按照筹建工作的要求,现面向全国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委员征集范围

  勘察、测绘和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技术骨干。
  高等院校、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技术骨干。

  二、委员条件

  (1)为中国公民,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含退休返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在工程勘察、测量及岩土工程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或技术管理经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编制或审查本领域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产品标准的经验,愿意承担标准化工作;
  (4)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且能够为委员参加标准化活动提供费用和时间上的支持。

  三、报名及报送材料要求

  (1)委员候选人应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推荐单位审查登记表内容,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请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贴本人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另附同底照片2张)和电子文档报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四、委员会组建

  秘书处将根据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需要以及推荐单位、候选委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委员人选,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批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尚之 李化
  电 话:010-64053367, 64013366-520
  传  真:010-64025666,64013189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177号  
  邮    编:100007
  电子邮箱:maosz@cigis.com.cn   lih@cigis.com.cn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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