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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点击数689 更新时间:2011/11/11 8:33:3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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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的通知》(建标[2011]98号)、《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标标函[2011]94号)和《关于同意筹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建标标函[2011]129号)的要求,我单位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正式筹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向行业内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设计院所、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征集标委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1.委员候选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或技术管理经验,具有5年以上标准化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征集要求 (1)委员候选人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单位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秘书处将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需要以及推荐单位、候选委员的具体情况,经与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委员人选,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 标委会秘书处联系人:陈燕申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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