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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军:认证认可搭建与世界共赢的信任之桥 |
作者:国家认监委 文章来源:国家认监委 点击数312 更新时间:2011/12/15 8:37:19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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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十年,向世人展现了一个载入史册的“中国奇迹”,带来的不仅仅是“中国制造”的赫赫声誉,也向世界唱响了“中国质检”的铿锵声音。随着关税措施的大幅削减,技术性贸易措施等非关税措施的作用日益显现。以认证认可为核心内容的合格评定,与标准、技术法规一起,是WTO/TBT协定的三大技术性贸易措施。 入世十年,作为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WTO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认证认可体系,推动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搭起了我国与世界互利共赢的信任之桥。 建立 履行入世承诺 建立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认证认可体系 认证认可是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制度,作为一种各国普遍采用、普遍接受的“世界语”,它满足各方对产品、服务质量的要求,在贸易各方之间传递信任,不仅是质量管理的基础手段,也是促进贸易发展的便利工具。作为我国最早从国际上引入的先进管理制度之一,一开始就扮演着与国际接轨、按国际规则办事的历史使命。自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开始在电子电器产品领域按照国际标准开展产品认证,并迅速推广到工农业、服务业各领域,逐渐建立并运行了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实验室认可、认证机构认可等多种认证认可制度,为推动我国企业质量进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对外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计划经济模式下内外市场分割、行业多头管理等历史原因,客观上存在多套体系并存、重复认证、管理混乱等问题。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国内产品安全认证(“长城”认证标志)和进口产品安全许可(“CCIB”认证标志)两套产品认证制度并存,既不符合WTO原则,也制约了经济贸易的发展。在入世谈判后期,这个问题屡屡被有关成员方提出,成为影响入世谈判进程的焦点之一。 2001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从适应入世新形势的战略全局出发,决定在组建国家质检总局的同时,成立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并承诺入世后按照WTO规则,建立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体系。中国入世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中,有23项直接涉及认证认可等合格评定内容。 国家认监委成立后,在认证认可领域认真履行入世承诺,按照WTO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了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认证制度、集中统一的认可制度、实验室资质认定制度、进出口食品注册备案制度等,形成了“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认证认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构建了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认证认可体系。 2002年5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制度正式实施,在原进口产品安全许可制度和国内产品安全认证制度的基础上,实现了“四个统一”:“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国内产品和国外进口产品享有同等的国民待遇。 2002年8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成立,在原认证机构认可制度、实验室认可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遵循了“一个国家,一套认可体系”的国际惯例。 按照WTO规则,清理涉及认证认可工作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158件,并提出“立、改、废”建议,同时启动认证认可法规制修订工作。2003年11月,《认证认可条例》颁布施行,按照WTO规则和国际惯例,全面规范了认证认可活动、认证机构和人员、认证市场监督管理等内容,从法律上保证了认证认可制度与国际接轨。目前,已经形成了以《认证认可条例》为主干、以15件部门规章和28件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认证认可法规体系。 2003年1月,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61)成立,旨在制定认证认可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认证认可活动按国际标准、规则运行。目前,我国已将ISO组织制定了所有21项合格评定国际标准全部等效转换为国家标准,建立了与国际标准、规范相一致的认证认可标准体系,为我国加入认证认可国际互认体系奠定了基础。 目前,我国在认证认可等合格评定领域的入世承诺已全部兑现,认证认可工作全面实现了与国际接轨、按国际规则运行。 推动 遵循国际规则 推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 认证认可等合格评定程序作为WTO/TBT协定的重要技术性措施,成为我国入世后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平台。2010年,WTO通报的各方技术性措施中,有约30%涉及认证、检测等合格评定程序。入世后,我国认证认可工作严格遵循WTO规则,按照国际规则办事,赢得了广泛的国际承认。 一是遵循非歧视原则,确保认证认可活动的公开公正。按照我国入世签订的服务贸易减让表,适时开放了检测认证服务市场。国家认监委对各类认证、检测机构一视同仁,鼓励包括外资机构在内的社会各方依法参与认证认可活动。目前,我国已批准外资认证机构37家、外资检测机构47家,形成了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格局。SGS、TUV等全球检测认证巨头,纷纷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为全球产业链提供增值服务。我国认证认可制度给予外方同等的国民待遇,以CCC认证为例,在产品检测、工厂检查、规则研制等方面,广泛吸收外资和境外机构参与,迄今已有19个境外机构承担了工厂检查的委托业务,占全部境外任务的76%;44名外方代表参与了技术专家组工作,占专家组人数近10%。 二是遵循透明度原则,积极做好认证认可的WTO通报、咨询和评议工作。在CC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重要制度出台前,都严格履行向WTO通报义务,并在日、韩等多国召开专题说明会,充分听取国内外各方的意见。入世以来,累计完成WTO通报43次,接受国外咨询、开展评议100多次,在合格评定领域建立了畅通、高效的沟通渠道,充分保证了我国认证认可制度获得WTO成员各方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是遵循贸易便利化原则,积极推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WTO积极倡导合格评定国际互认,以促进贸易便利,防止贸易壁垒。“一证在手,全球承认,世界通行”,既是全球业界共同的愿景,也是中国认证认可人矢志不渝的努力目标。我国已广泛参与认证、认可、检测等各领域的多双边互认体系,覆盖了主要的对外贸易伙伴和贸易领域。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规则制订,加入了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等4个国际与区域认可多边互认体系,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认证体系(IECEE)、电子元器件合格评定体系(IECQ)、防爆电气产品安全认证体系(IECEX)、和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GLOBAL GAP)等8个多边检测认证互认体系。双边互认领域,与俄、美、欧、日、韩等25个国家签署了82份涉及双边互认内容的文件,实现了认证认可结果、证书的相互承认。2008年,中国与新西兰签订《关于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合格评定的合作协定》,成为中新两国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政府协定,这是我国首个与外国政府达成的双边互认协定。 遵循国际规则,推动国际互认,使中国认证认可赢得了广泛的国际声誉。国家认监委积极争取国际合格评定组织任职,实质性参与国际合格评定标准、规则的制定,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分别担任国际电工委员会理事局、合格评定局成员及其电工产品认证体系(IECEE)、防爆电气产品安全认证体系(IECEx)、国际认可论坛(IAF)的副主席,从而在认证认可领域赢得了“重量级”的国际话语权。目前,我国已有21人次担任认证认可国际组织的管理层职务、74人次担任工作组职务、34人次担任国际同行评审员。 服务 发挥认证认可作用 服务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入世后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认证认可的作用逐渐被全社会所认识,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和政府部门采用认证认可手段实现其管理目标。认证认可已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门类,广泛渗透到生产贸易、政府监管、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各领域。我国累计颁发各类认证证书180多万张,获证组织60多万家,连续八年位居世界第一,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促进了对外贸易便利发展,有效打破了国外技术壁垒。通过国际互认,减少了重复检测、重复认证等贸易壁垒,降低了贸易成本和风险,为我国统筹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架起了互信互通的桥梁。我国颁发的认证认可证书、检测报告,成为多个国家进口通关的凭证。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体系(IECEE/CB体系)每年颁发CB证书7万多张,其中我国颁发近3万张,惠及出口企业两万多家。入世后,针对欧盟REACH、RoHS、WEEE指令、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美国生物反恐法案等国外技术壁垒,积极运用WTO规则和相关机制,迫使相关国家取消歧视性措施,简化合格评定程序,有效打破了国外技术壁垒。截至2010年底我国企业总计获得了近30万张国际承认的产品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648家出口食品企业获得国外注册,掌握了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促进了质量进步,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国已颁发有效的CCC证书29万多张,ISO9000等管理体系证书30余万张,从整体上提升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效保障了人身安全和产品质量。针对消费品实施的CCC认证的获证产品抽查合格率从2008年的84.2%提升至2010年的90.8%。获得认证的食品农产品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出口食品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促进了节能减排等政策目标落实,推动了产业经济转型发展。认证认可是各国引导企业经济活动、促进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的技术调节手段。我国累计颁发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证书9500张,涉及企业1400多家。2010年,我国在钢铁、化工等高耗能产业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已获证的24家企业累计降低能耗折合58.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4万吨。以36种节能、节水和可再生能源认证产品的资源节约量统计,2011年节约和替代电能901.08亿度、节水161.81亿吨、替代能源3208吨标准煤。我国已建立风电认证、太阳能光伏认证制度和技术规范,颁发有效证书970张,并在低碳认证制度与技术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低碳绿色经济提供了技术支撑。 ——促进了政府管理创新,提升了行政管理效能。政府部门运用认证认可手段转变管理方式,在行业管理、政府采购等领域采信认证认可结果,减少直接行政干预和审批事项,降低了行政风险,提高了管理效能和公信力。如公安部、水利部等部委建立了行业认证制度,将认证作为行业准入条件,保证了相关工作的可靠性。财政部核付节能减排财政资金以节能认证为依据,国家金太阳工程等政府采购项目优先采购获证产品,起到了政策引导作用。目前,已有2000多个政府部门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大连市、北京市海淀区、广东省江门市等地政府通过认证,加快了向效能型、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加快 围绕质量强国战略 加快认证认可创新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落实,为认证认可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将认证认可作为重点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在食品安全、信息安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多处明确提出实施认证认可制度,发挥认证认可作用。此外,全国有29个省级规划共129处涉及认证认可,说明认证认可已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运用。认证认可工作将以入世十周年为新起点,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方针,加快创新发展,努力实现由认证认可大国向认证认可强国的转变。 一是加快完善国家认证认可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服务业、信息安全、低碳经济等新领域认证制度,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求;完善国家认可制度,进一步强化认可的权威地位;加强检测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建设,重点加强食品检验机构、公共安全领域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完善国家公共服务技术体系。 二是实施认证认可自主创新工程。瞄准认证认可技术创新前沿,实施国家“十二五”认证认可科技攻关项目,突破低碳认证等一批重大课题,加快认证认可标准化和国际化步伐,争取我国自主研发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提升我国认证认可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地位。 三是大力培育认证认可服务业。积极拓展认证认可服务领域,大力发展检验认证服务市场,提升市场主体的素质能力,着力培育能与国际巨头相抗衡的民族检验认证知名品牌。引导认证认可向现代服务业转型。 四是健全认证认可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建设。进一步发挥“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的联动作用,强化从业机构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功能,促进认证认可行业良性发展。 十年风雨兼程,十年乘风踏浪。随着“十二五”宏伟蓝图的展开,建设认证认可强国的“路线图”也日渐清晰。可以预见,我国认证认可体系将更加完善,认证认可的市场化、国际化的制度特性,将焕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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