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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召开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议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点击数587 更新时间:2011/12/16 8:28:1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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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0]43号文的要求,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中国模板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了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送审稿。2011年10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该规范送审稿的审查会议。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杨申武同志主持,并对审查会提出了要求。审查委员会专家组,由杨嗣信为主任委员、李清江为副主任委员的11人组成审查委员会。编制组部分成员出席了会议。 查委员会听取了主编单位对该规范编制工作及送审稿的详细介绍后,对该规范送审稿进行逐条的认真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规范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有关规定,送审资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 二、编制组在修订中,针对当前组合钢模板存在的主要问题,吸收了近年来组合钢模板应用的新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模板体系,在提高组合钢模板产品质量和施工技术水平,以及保证模板施工安全等方面作了修订和补充,使组合钢模板系统的新产品和施工技术,能满足当前建筑施工发展的需要。 三、审查委员会同意4.4.1和5.2.6作为强制性条文。 四、审查委员会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略)。 审查委员会认为:该规范技术指标合理,与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相配套,未遗留重大技术安全问题,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规范送审稿的审查,要求编写组按照审查会议的意见进行修改,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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