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政府发布《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明确对在杭创业的大学生,实施延长房租补贴政策,将房租补贴由2年延长为3年。
房租补贴延长至3年 根据杭州市2008年出台的《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在市级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第三年的补贴金额数目,还有待相关细则出台后实施。 在这三年中,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继续在工商注册、房租补贴、会展补贴、创业资助、税收等方面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其中,大学生创业凡属中介服务企业组建集团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三类项目小额贷款额度可提到20万元 虽然一般情况下,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但只要是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额度可提高到20万元。 此外,科技型成长企业可向市科技局申请科技创业种子资金或者“雏鹰计划”资助;文创型企业可向市文创办申请文创产业专项资金扶持。 从2011年起,杭州每年要重点选拔20名左右敢于创业、勇于创新、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大学生创业人才纳入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同时,将设立专项培养资金,通过无偿资助每名培育对象50万元,选派培育对象赴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考察学习,鼓励和支持参加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356”工程和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学习等,培养出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杰出大学生创业人才。
网上创业也能享受各种扶持政策 杭州要建设C2C(消费者对消费者)创业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进园实现网上创业。 高校毕业生凭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可申请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困难人员无偿创业资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用工补助等扶持政策。 此外,杭州将继续实施毕业的研究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均可办理落户手续。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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