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SFDA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516  更新时间:2011/12/29 13:36:14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制定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并于日前印发,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的适用范围、文书格式与书写,《调查笔录》采用的方式,《听证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封条》等文书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