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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大药品流通领域非法购进药品打击力度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543  更新时间:2012/1/31 8:53:53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药品流通秩序,浙江省诸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节日前后药品流通领域检查执法力度,开展全面排查,有效遏制各药品零售企业非法购进销售药品行为,消除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中的安全隐患。

  本次检查结合日常群众举报投诉、药品抽检、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等工作,全面检查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购进药品的行为,重点检查“走票”、“挂票”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结算方式、零售连锁门店擅自外进药品等行为。

  检查人员采用“三查一核对”的检查办法,打防并举,督促企业合法经营。一是查资质。看被检查单位是否将供货商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等资质文件归档备查,是否对供货企业合法性进行审核等。二是查药品购销票据。看被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三是查物流凭证。对涉及外埠购药的,看运输方式和联系方式,寄收货地址、单位、数量、时间等信息和随货票据等是否一致。四是随机抽取货架上的药品进行倒查,核对购进方资质及发票,确定购进渠道的合法性。检查中,对存在无合法票据、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检查分4个工作片同步进行,诸暨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对42家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店堂广告设置不规范的要求立即整改,发现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药店2家,切实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净化了药品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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