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山西省出台2012年药品广告四项监管举措 | |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442 更新时间:2012/2/1 8:51:0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为确保2012年药品广告及广告品种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药品广告及广告品种监督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记录、有总结。 一是加强与工商、通信、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的沟通配合,严厉打击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和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 二是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实施区域禁售,强制下架。对药品广告中标识的销售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出租柜台、违规销售停售品种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三是加大对违法广告品种抽验力度,对存在质量问题和非法添加违法行为的,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加强对互联网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操作和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对存在问题的网站进行行政告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收回资格证书,并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对未经批准的涉药网站,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