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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采取三项措施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 | |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611 更新时间:2012/2/2 9:34:30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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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近日,贵州省六盘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实施三项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确保全市保健食品安全。 一是制定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供货方和供货品种资质和票据的审核。索证包括供货单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注册批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从生产企业购进必须索取)等相关证照。索票至少应当向供货商索取正式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等票据。 二是制定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规范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购产品质量的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标识、批准文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 三是制定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规范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经营品种建立购入和销售台账。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如实记录,销售台账应详细记录保健食品的产品流向,购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应当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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