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湖南出台《化妆品经营须知》规范化妆品流通秩序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757  更新时间:2012/2/17 9:35:11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长沙市化妆品经营须知》( 以下简称“须知”),进一步完善化妆品质量溯源制度,全面规范化妆品流通秩序。

  《须知》要求,各经营企业要强力推行化妆品流通货票同行制度,在销售化妆品产品时,要主动向其经销商提供手续齐全的证照资质、检验报告。各经营企业索证至少包括“一照三证二证明”,即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行政(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公章并存档备查。同时,要求经营企业必须向供货商索取正式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注明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以及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须知》还要求各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化妆品进销货台账制度,禁止采购经营无证企业生产的、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未取得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宣传疗效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六大类产品;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配制)化妆品的行为也将被依法查处。长沙市局要求辖区内各化妆品经营业主在营业场所醒目处张贴《须知》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须知》出台后,长沙市局要求市局本级和九个区(县、市)局采取分区划块负责、重点集中宣讲、逐一上门、连锁联动组织的办法,结合日常巡查排查工作,积极抓好《须知》宣传教育工作。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