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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院研究员透露中国已大面积种植转基因作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1516  更新时间:2012/3/2 10:22:53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国务院法制办2月21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为粮食制定的法律。意见稿中提到,为了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的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因为涉及转基因粮食的未来,转基因主粮究竟会不会在中国实行,粮食法的定稿如何规定,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草案直指转基因
  这是我国官方首次就粮食立法问题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早在去年,转基因问题就曾多次引起争论,国家农业部门曾明确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尚未批准转基因粮食进入商业化生产,私自种植、加工和销售转基因粮食及加工制品的均属违法行为。
  但据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员佟屏亚透露,中国农田里早已大片地种植转基因作物了,有“违规商业化”玉米,也有转基因水稻。他表示,违规商业化玉米品种在四川、湖南、贵州、辽宁、吉林等省种植面积多达几十万亩。转基因水稻种子的销售渠道已遍布南方十多个省,并已形成规模种植。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炉,从文字的表层意思来看,其在中国主粮是否允许应用转基因技术的争论上定下了“不得擅自使用”的调子,但敏感的人士担心,这样的表述仍会给相关人士留下突破其中限制的可能。
  基于自身的经验,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峰对此次《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表示欢迎。方立峰认为,中国过去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体系还存在很大的漏洞。
  “正是这个原因造成了2005年以来发生这么大规模的种植、非法转基因大米在市场上销售这样的现象。”方立峰说,“而现在,国家试图立法来禁止转基因水稻或转基因主粮的运用。”
  一方面,他们寄希望于未来的《粮食法》更加明确地禁止主粮上或其他作物禁止转基因技术;另一方面,他们也并不反对这个技术研究。
  “我们反对的是转基因作物或转基因生物大规模释放到环境中去、商业化种植,然后进入食物链。”方立峰说。
  “《粮食法》最终会对转基因问题如何规定,那只有等到最终的法律出台才能知道。”国务院法制办相关人士这样对本报记者说。对于此次征求意见稿引发的争议,他坦言:“现在社会上对一部新的法律草案有很多种看法很正常,现在立法透明度强了,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因为我们的一些立法者也未必都是专家,征求意见听到不同的声音可以完善法律。”
  早在2007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经将《粮食法》列为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并要求任期内提请审议。而在之后的2009年和2010年两年,《粮食法》均被列入国务院当年立法计划。
  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而言,解决吃饭问题始终被视为头等大事。但另一方面,纵观我国立法史,却一直没有针对粮食领域的法律法规。此次征求意见的《粮食法》,有望在我国粮食立法上开先河,其之所以引人瞩目,亦有其历史因素。
  据国务院法制办相关人士透露,“《粮食法》目前只是征求意见。在细节方面,比如说领导的要求,有些争论,那是不可能拿到网上去评的。”他对本报记者强调。
  可以确定的是,《粮食法》还得征求各方意见,自转基因食品问世后,其安全性一直争议不断,但我国并未阻止其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式的规模化种植。
  第12条被批“骑墙”
  如今由国务院法制办披露的征求意见稿全文共有97条,内容大都根据此前国务院发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粮食方面的政策措施进行系统化梳理。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在第12条特别提出,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从意见稿中可以看出,我国将会在主粮应用转基因技术上有一些限制,范围包括小麦、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作物。
  “这是我国国务院这一级别首次来立法管理转基因,这对禁止在主粮上使用转基因,确保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峰对本报记者说。
  方立峰认为,早在2009年,我国给转基因水稻和玉米颁发安全证书曾引起质疑,而现在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禁止“主粮运用转基因技术”,“是尊重了大的声音和诉求的表现”。
  “总是一个进步,应该是肯定、鼓励的。”在北京,一向对转基因持反对意见的杨芳洲这样评价12条。
  杨芳洲是北京市一个普通居民,为了反对转基因技术应用于主粮产业,在过去的3年时间里,他和同伴们曾先后多次对农业部、生产和销售转基因大豆油的益海嘉里公司发起抗议。
  但肯定不意味着他没有意见。“正式成文的法律应该比征求意见稿再严厉一些,再坚决一些。”他说,“按照目前转基因种子的泛滥程度来说,光说不得擅自种植是不行的,力度还不够。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是安全的,为大多数人接受的,否则就不能赋予转基因作物种子任何的合法性。”
  经济学家顾秀林则表达了自己对此次《粮食法》草案的担忧。她认为,这个意见稿并没有禁止转基因作物种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只是规定了不能"擅自"搞,这意味着可以"不擅自"地搞。”顾秀林说。
  她甚至觉得《粮食法》草案第12条的说法是个“很骑墙”:“往右一倒就是干吧,往左一倒就是收紧,说不干就不干,我说能干才能干就是个模糊的假定。”
  转基因种植“暗度陈仓”
  1996年我国曾经批准转基因棉花的商业化种植,但到目前为止,我国批准商业化种植的只有转基因棉花和转基因木瓜这两种。
  方立峰强调,如果未经批准的商业化种植,都属违法。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证书是5年的有效期,如果没有延长,就失效了,我国目前还没有续批。
  但按照我国法律,进口转基因作物是允许的。诸如大豆、玉米、油菜、甜菜,还有棉花,用来做加工原料。
  2005年,绿色和平根据市场上的种子量,推算转基因水稻的种植面积可能是两三千亩。2010年,绿色和平发现,湖南、湖北、江西市场上有非法的稻种在卖。在湖南岳阳,在绿色和平的举报下,当地农业部门收缴了3000斤左右的转基因水稻种子。不过,方立峰也表示,转基因水稻种植面积到底有多少,现在很难判断。
  在2009年,农业部已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4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作为加工原料。
  目前,在我国食品市场上,最常见的转基因食品是转基因大豆油。转基因大豆进入中国后,大部分流入外资背景的食用油加工企业。
  大豆油市场已然沦陷,现在,反转基因人士能做的,是阻止转基因技术应用于主粮之上。但令反转基因人士失望的是,在湖北、湖南和江西等省份转基因水稻早已被种植。
  早在2005年,绿色和平就在湖北发现有大规模非法转基因水稻种植。而几乎在此同时,他们还在在武汉、广州市场发现转基因大米流入市场。
  方立峰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当时,我们是通过新闻了解到一些信息。我们去了武汉的种子市场,通过取样,送往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通过对农民的访谈、种子站的访谈,得知他们种植的是抗虫转基因水稻,但没有标明是转基因成分。”
  无序状态隐忧
  方立峰的观点是,虽然目前对转基因食品的长期安全性还没有定论,但一些实验曾拿转基因玉米来喂实验鼠,结果老鼠会出现一些免疫系统,或肝脏、肾脏会有异常或不良反应。
  “这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转基因食品很可能有这些风险。”方立峰说,“一直以来我们就呼吁:转基因食品不应该大规模商业种植。”
  不过,在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的转基因科技专家刘德虎看来,现在社会上的反对声音主要是对这个不了解。
  “你对一个领域内最好不要发表专业的看法,那样会让人觉得很可笑,很无知。”他直言不讳地批评说:“转基因不是创造新的物种,以前是不可控制的,现在是可以控制的。”
  在争议声此起彼伏的2009年,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批准发放两种转基因抗虫水稻和一种转植酸酶基因玉米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有限期至2014年8月17日。
  从当时公布的清单看,转基因水稻的研发者是华中农业大学生科院院长张启发。
  2010年1月6日,在回应转基因水稻安全性争议时,张启发曾说转基因农作物在全球大面积种植已有14年之久,至今还没有关于转基因食品不安全的任何证据。“成人每天吃500克转基因大米,连吃657年也不会出现问题。”他说。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有超过70%的大豆和90%以上的蔬菜种子要依赖进口,而这其中大都含转基因。
  他认为,现在转基因技术在中国的现状是:民间盲目抵制,政府管理缺位,风险评估未起作用。目前的这种格局对中国带来的风险更大。
  “我一直强调,我们对转基因不要盲目的抵制,一定要规范化管理。”李国祥说,“而目前的情况是,政府不允许在主粮上使用,但是民间又在使用,处于无序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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