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日本调整中国产鱼类干制品的处理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TO/TBT-SPS网  点击数1454  更新时间:2007/5/30 10:28:00  文章录入:Chinagb  责任编辑:Chinagb

  2007年5月11日,日本对中国产鱼类干制品的处理方案做出调整,废除了现行的2007年4月25日的食安输发第0425001号规定,并出台了最新的检测实施方案,要求各检疫所遵照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对象及检查频度

  (1)对中国一家生产者生产的豚鱼干制品(包含调味品),每次进口时,保留货物,实施检查。

  (2)其他的生产者生产的豚鱼干制品(包含调味品)按照2007年3月30日的食安输发第0330005号(最终修正:2007年5月9日食安输发第0509001号)实行检查频度为30%的监控检查。

  2.检体的选取方法及检查方法

  按照以下方法选取检体。用DNA盐基配列解析检查河豚的混入。

  数量大小(N) 为选取检体而开的包装数  检体选取量   检体数
 
  ≦150       3(1×3)       0.6(0.2×3)    3
 
  151~1,200     5(1×5)       1(0.2×5)     5
 
  ≧1,201       8(1×8)      1.6(0.2×8)    8
 
  3.检验实施机关及检体寄送地址

  附上寄送票(《进口食品等监视指导业务标准》(2004年11月19日食安输发第1119002号(最终修正:2006年5月29日食安输发第0529001号)样式第17号))将检体送往下面所记机关。

  国立大学法人   东京海洋大学

  海洋科学院食品生产科   石崎  准教授

  邮编108-8477

  东京港区港南第四街4-5-7

  4.其他

  检体寄送时,要求事先与企划信息课检疫所业务管理室进行协调。

  此外,如果检出河豚的DNA时,则作为违反食品卫生法第6条处置。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