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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积极做好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工作 | |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673 更新时间:2012/3/14 9:34:20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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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工作,掌握全市该类产品的市场销售和使用情况,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2年3月起开展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市场摸底和宣传工作。 该局积极组织各区(市)县局学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将纳入医疗器械监管》通告。采取通知相关协会、经营企业和发布通告等方式,告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经营单位和使用者,做好相应的宣传。目前,该局正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摸底调查,重点对本辖区经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者进行全面清理,充分掌握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现状。 该局还在当地各大媒体发布消息,提醒该类产品生产经营者,2012年4月1日后,没有取得角膜接触镜经营资质的经营者不得经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任何经营者不得经营未经注册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可能对眼睛会造成伤害,请慎重选择,注意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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