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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六项措施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 | |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692 更新时间:2012/3/30 9:21:0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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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中,采取六项措施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保障药品流通安全。 一是完善监管机制。采取日常监督检查、GSP跟踪检查、GSP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打击违法行为,依法规范企业药品经营质量意识。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采取培训和宣传,强化企业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万名药师进基层活动等平台,大力开展药品知识和真假药品展示等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参与药品质量监管,提高公众对药品真伪鉴别能力,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 四是加大抽样力度。提高监督抽验工作的针对性,重点针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意识差、信用等级低的单位及药品质量公告通报不合格药品等重点品种进行抽样。 五是加强柜台出租(借)监管力度。对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坚决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鼓励群众对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违规出租(借)柜台的行为进行举报。 六是加强企业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药品经营管理滑坡的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对屡次违反GSP且存在相同缺陷未整改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坚决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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