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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12年度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标准质量信息网  点击数728  更新时间:2012/4/12 8:32:4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全面提升有色金属工业企事业单位的质量管理、产品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总结、交流和命名在2012年有色金属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卓越领导者以及优秀推进者,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决定,继续委托中国质量协会有色金属分会承办评选2012年度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参照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召开全国第三十四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2〕1号)有关要求,现将本年度推荐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及评选有色金属工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等各项称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各项荣誉的名额:

  1.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12个
  2.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                        3个
  3.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              1个
  4.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             1人
  5.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             2人
  6.有色金属工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7.有色金属工业质量信得过班组                20个
  8.有色金属工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      7个
  9.有色金属工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    8人
  10.有色金属工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   10人

  二、推荐、评选各项荣誉的条件、程序及要求

  1.全国五项荣誉的推荐条件及要求按附件1执行;有色金属工业五项荣誉的推荐条件及要求参照附件1执行,并分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3、4、5、6)。

  2.各单位在申报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时,原则上按附件2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评选(每个单位限报一个小组参评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凡推荐全国称号的均在相应的申报表上注明“全国”二字。各单位推荐有色金属工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时,除按附件3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外,还需提交小组活动成果材料(word文档);推荐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的,另要增报以下书面材料:①小组活动成果材料(一式四份)②登记注册表③本课题原始记录复印件④财务部门出具的成果直接经济效益证明材料⑤成果纳入管理制度、标准、工艺规程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 请各企业认真填写《质量管理小组概况统计表》(见附件7) ,此表用于行业统计,请各单位按本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寄报。

  4. 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2012年企业质量管理成果申报负责人回执》(见附件8)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至中质协有色分会秘书处。其他申报材料(纸介质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20日前报送,同时将所有申报表及成果材料(word文档)电子版发至有色质协秘书处电子邮箱(zgyszx@126.com),并将小组服务费(每个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及质量信得过班组交500元、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800元)邮寄到中国质量协会有色金属分会秘书处。寄款时请注明“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服务费”,并注明发票单位名称及收件人。

  本年度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推荐、评选采取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发表形式,将于7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中国质量协会有色金属分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1号八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李同成 李秋娟   金丽君
  电话/传真:010-62228794、82610208

  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部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    邮编:100814
  联系人:杨 鹏
  电话/传真:010-63971846

  附件下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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