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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欧盟禁止果汁添加糖类成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492 更新时间:2012/4/12 9:20:46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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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主要变化是不允许在果汁中添加糖类成分。此前,通过产品标示内容“不添加糖成分”来判断是否添加了外源糖成分。新规定实施后,标示内容则不再显示这种表述。以番茄汁为例。根据新规定,对番茄汁的管理将从目前的通用食品法律管理转为果汁管理。 此外,新规定明确,果汁产品说明内容必须包含用于生产果汁产品的水果名称。采用3种以上水果生产的果汁产品,标注中可以使用“几种水果”代替各种水果名称;对于4种水果(黑醋栗、番石榴、芒果、百香果)果汁在需要标注可溶性固形物数值同时,须按照食品法典标准要求进行标注。 对此,浙江萧山检验检疫局提醒输欧果汁企业,务必取消在果汁中添加糖类成分过程,规避出口贸易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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