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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绿皮书称一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临解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688  更新时间:2012/4/20 10:05:45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今天(19日)在京发布的年度环境绿皮书《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1)》(下称《报告》)指出,我国一些重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临解体的危机,必须尽快出台《自然保护区法》,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
  《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1)》由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组织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共同撰写。
  “我国的自然保护区虽然数量与年俱增,但不断被经济开发和工程建设项目调整、瘦身以至瓦解,有效性不断降低,保护价值和科学价值正在丧失,一些重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临解体的危机。”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林业局高级工程师沈孝辉说。
  《报告》称,2011年,发生了多起值得关注和反思的生态破坏事件,中国自然保护区也因此走到了“十字路口”。
  《报告》举例称,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小水电开发;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国家级保护区因小南海水电站建设被迫调整;环评公示期施工的辽宁盘锦滨海公路试图穿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海豹的核心栖息地;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擅自将自然保护区转变为“保护开发区”并按“开发区的模式进行管理”,开始招商引资……凡此种种,都加速了保护区从自然化、生态化向经济化、商业化、人工化演变。
  《报告》指出,我国的自然保护区虽然数量与年俱增,但不断被经济开发和工程建设项目调整、瘦身以至瓦解,有效性不断降低,保护价值和科学价值正在丧失,保护区质量的问题更加突出。
  “资本的圈地运动正在从城市向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地蔓延扩张,这是一种危险的尚未引起全社会警觉的动向。”沈孝辉说,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文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但是这项法规,不是屡屡被公然突破,就是屡屡被变相突破。
  据2010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已建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建设项目而调整范围或功能区划的达40多个,约占总数的15%左右;至于省级市级保护区,则更是难以尽数。
  中国的自然保护区承载了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维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主力军的作用,是中国最后的自然遗产,也是全人类失而不可复得的自然宝库。
  据介绍,从量的指标来看,我国的自然保护区与年俱增,成效显著,已经从20世纪70年代末的56个增加到目前的2541个(其中国家级319个),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14.7%。
  沈孝辉说,当初大建保护区,注重数量的扩张,是一种采取抢救性的保护措施,有其历史的必要性。经过数十年的自然保护区建设,时至今日,量的扩张并未结束,而质的问题更日益突出。
  “中国保护区的最大问题就是被蚕食、被破坏。”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说:“我曾经问美国内务部国家公园管理局的官员:如果黄石国家公园周边的州政府,为了吸引企业到当地投资建厂,可以去调整黄石公园边界的少量土地吗?那位美国官员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但在中国,重庆市为了建设小南海水电站,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却一调再调。”
  “中国自然保护管理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急需一部覆盖整个保护地领域的法律,以确保各类保护地充分发挥自然保护的作用。”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解焱说。
  《报告》认为,坚守自然保护区的有效性,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自然保护区法》,规范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杜绝不符合保护区功能定位的一切开发利用活动。严格禁止将保护区增加“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将经济开发项目和内容彻底剥离出去,还自然保护区一片纯净的天空。
  《报告》建议,建立对错误的评审、论证和调整报告的责任追究机制,必须及时完整地公布有关自然保护区的评审意见、论证报告、环评报告、调整申报书以及制定者、参与者的全部成员名单,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也接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推广“行政主导,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守住自然保护区这条国家的“生态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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