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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民要适当承担水价来促进节约用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592  更新时间:2012/4/27 10:48:21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2012年4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受吴邦国委员长的委托,联组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主持。
  针对农业用水补贴等问题,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农田灌溉工程补贴的问题,现在对于到底是直补好,还是补给农田水利的运行部门,补他们电费和运行成本,有两种不同的意见。我个人认为,还是补给农田水利的供水单位比较好,这样可以避免水费收取不到位的问题。现在在甘肃和南方的一些省,他们的省财政已经对排灌站的电费运行支出和管理支出给予补贴,这样也可以降低农民的水费支出。
  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则表示,关于水费政策,我们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就是降低水价,减轻农民的负担;另一方面农民还要适当承担一些水价来促进节约用水。现在我们总的思路是加大财政的补贴降低水价,另一方面还要让农民在合理范围内承担优惠的水价。
  公共财政主要承担了两方面的任务:一是地方财政对一些公益性的和准公益性的水管单位,要保障其基本的投入,保障水利设施的维修、管护,对一些小型水利设施的管护给予补贴,千方百计地降低水价。二是中央财政加大对比较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增加他们的财力保障。此外我们今年在土地出让金也专门列支了渠道,允许在这里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下一步我们想建立稳定的农业水费的补偿机制,首先要通过投入来补助运行成本。另一方面,除了投入以外,还有一个推进改革,加强水管单位和工程设施的使用效率,人员要精干,成本要控制,只有这两方面共同控制,才可以把水价降下来,才可以在农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制定水价。还有水费直补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大的政策,我们会把这个问题作为专门的问题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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