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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 |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585 更新时间:2012/5/4 9:44:39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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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餐饮消费安全。 浙江省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活动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和路边露天摊点用餐。就餐前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饮具是否洁净、光洁。就餐应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严禁食用河豚鱼、毒蘑菇等有毒有害食物。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抓紧就诊,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确诊。 同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各宾馆饭店、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加工制作和储存管理,严格餐用具清洗消毒,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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