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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仿制药用辅料注册管理规定 | |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517 更新时间:2012/6/5 9:32:5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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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省仿制药用辅料注册管理工作,规范仿制药用辅料的研究和注册申报行为,确保新注册仿制药用辅料的产品质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江苏省仿制药用辅料注册管理规定》,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共四章二十四条,主要包括仿制药用辅料注册、仿制药用辅料补充申请、仿制药用辅料再注册、附则等四个部分,对仿制药用辅料相关申请的申报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时限进行了规定。《规定》的实施,将对江苏省仿制药用辅料的研究和质量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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