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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印发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办法 | |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553 更新时间:2012/6/18 9:24:4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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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建设,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医疗器械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开展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信用档案,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包括:企业许可、登记事项及自查信息、监管信息、表彰奖励及惩处信息。等级评定,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等级评定原则,以企业守法经营、健全质量管理档案和日常监管记录为依据。企业质量信用分类评定分为守信、警示和失信3个等级。监督管理,鼓励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树立法制意识、质量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对被评定为质量守信等级的企业,通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告;对被评定为质量警示、失信等级的企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通报并采取防范惩戒措施。企业在一年内有两个重要项或一个重要项二次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向企业发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良行为告诫书》。企业要加强自查和整改,避免不良行为的再次发生。 在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企业对质量信用等级的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或向市局提出申诉,对需要更正评定结果的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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