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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冷冻水产品慎标“生产日期”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744 更新时间:2012/7/9 9:29:49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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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欧盟16/2012法规生效。该法规认为,考虑到冷冻水产品在冷冻、储存方面的特殊性,在欧盟法规853/2004的基础上,有必要在冷冻水产品分销给最终消费者之前的生产、冷冻等食品链阶段制定更为详细的追溯信息。因此,特别规定对作为原料和半成品的冷冻水产品来说,其生产日期指的是收获或捕捞日期。同时,法规还明确要求处于冷冻水产品生产链上游的供应者在向下游生产者提供产品时,需提供有关初级水产品的“生产日期”及“冷冻日期”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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