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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鸭脖吃出死苍蝇 商家称销毁证据后才会赔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环球网  点击数398  更新时间:2012/7/16 8:46:08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绝味鸭肠上的死苍蝇

  “吃绝味鸭脖吃出了苍蝇!”11日晚,青岛张女士和同事在青岛台东的绝味鸭脖店买了鸭肠,里面竟吃出了死苍蝇。等张女士找绝味鸭脖理论时,商家却提出:签订保证书并销毁证据后,才给予十倍赔偿。

  绝味鸭肠吃出死苍蝇

  12日,张女士向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讲述了这件令她倒胃口的事:11日晚6时许,她和同事一起在台东旭光餐厅旁的绝味鸭脖店里,买了十元鸭肠,在食用的过程中竟吃出了一只死苍蝇,“真是太恶心了,要是没仔细看就吃进去了。”回忆起此事张女士依旧气愤,她告诉记者,鸭肠卷卷的,一只死苍蝇“躺”在鸭肠上,“我同事以为是黑花椒粒,怀疑自己已经把别的苍蝇吃到了肚子里。”

  张女士马上带着鸭肠找到了商家,“他们看到死苍蝇后,第一反应就是给我重新换根鸭肠。”张女士称,卖家的行为让她更加气愤:“我们的态度很明确,就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赔十。”张女士告诉记者,提出要求后卖方不同意赔偿,说是去找经理协商。

  写好保证协议书才给赔偿

  张女士介绍,他们在绝味鸭脖店里等了将近两个小时,也没有结果,绝味鸭脖方面告诉她,如果张女士能够把相关照片和视频删除,并且写保证协议,便同意给赔偿。“他的保证协议书大致意思是,如果我们后期出现了腹泻等不适症状,与食用他们家的食品无关。”张女士表示他们坚决拒绝写此协议,并向卖家索要小票。张女士介绍,绝味鸭脖的小票从来不给消费者,都是自己留下。“等我们再次索要小票时,店方工作人员竟然把小票全部扔到垃圾桶了。”事后,张女士将他们扔在垃圾桶里的小票又捡了出来。

  张女士称,店方只让她留了一个联系方式,便再也没有回应,“他们每天都是十点下班,看到我们不走,九点时就要求关门下班。”

  张女士向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提供了事发时的照片和视频。照片中很明显地看到,一个黑色的异物黏在鸭肠上,异物还有头和腿。

  加盟商称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记者联系到绝味鸭脖青岛地区负责人武先生,他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他们给予消费者最高10倍的赔偿。当天晚上发生冲突,是“因为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导致消费者当天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我们跟张女士沟通了,他可以去医院检查,如果出现相关症状我们给予报销费用。”

   武先生称,当天晚上张女士要求他们写一个赔偿协议,如果三天内身体有什么异状,让他们赔偿。武先生认为这个很不合理,“要是在三天内他们吃坏别的东西,也找我们索要赔偿怎么办?”

  对此,张女士回应称,当天绝味鸭脖的工作人员首先要求她写保证书,并销毁证据才给赔偿,所以她才让店方也写一份保证,“如果三天之内身体没出现异样,就接受绝味鸭脖的要求。”

  7月13日,记者再一次联系到张女士,她称绝味鸭脖已将赔偿款打到她的卡上,还要求她写一份已收到赔偿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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