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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药店违规被取消定点资格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534 更新时间:2012/7/16 9:01:19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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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保年度医保定点机构达1837家 10家药店违规被取消定点资格 近日,广州市医保局对外公布了2012—2014社保年度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签约情况,截至7月10日,已有1837家医药机构与广州市医保局签订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成为新社保年度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这是广州市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以来,两区两市(花都、番禺区,从化、增城市,下同)与市本级(老八区)首次统一签约。 据悉,本次协议签订工作中,共有1837家医药机构成功与广州市医保局续签服务协议,成为新社保年度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在已签约医药机构中,定点零售药店1190家,定点医疗机构647家,已形成了遍布广州市老八区和两区两市的密集便捷的医保服务网络,其中既包括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社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也囊括了三甲医院。广州市医保局表示,新社保年度的具体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将于近期在广州医保管理网公布,届时参保人可随时上网查询。 广州市医保局表示,在本次协议签订中也有部分医药机构不予续签新社保年度服务协议,不再是广州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其中零售药店13家、医疗机构10家。其中10家零售药店因存在违规行为,被依法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不予续签服务协议;3家零售药店因不符合定点零售药店迁址的规定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不予续签服务协议。10家单纯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已停业或被撤销,不予续签服务协议。 新社保年度医保门诊 欲改选定点者不要去原医院记账 ■相关 新的社保年度已经开始,医保门诊选点和改点正在进行中。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在新年度想改选定点医院的,最好在改之前不要去原来的定点医院办理门诊就医,尤其是不要门诊记账,否则,改选比较难办。 记者从医保局了解到,原来已办理了选点手续,如果参保人新社保年度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院的,只需在原选定医院继续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结算时就确认了该医院为新年度门诊选定医院;如果参保人在新社保年度想更改选定医院的,则需要办理选点。 如果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参保人可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就医凭证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 据悉,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未在原选定医院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的,可到新选定医院办理改点登记,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前台办理改点。如果新社保年度,就是自2012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门诊记账就医的,医保系统会默认参保人确认原门诊选定医院为新社保年度的门诊选定医院。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分局或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广州市医保局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如果新社保年度希望改点又不具备上面提到的特殊情形的参保人,就不要去原选定医院办理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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