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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产部门:酒店式公寓属限购范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490  更新时间:2012/7/24 11:21:3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酒店式公寓属于居住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居住,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酒店式公寓的特殊性在于酒店式的管理,但其本质上仍是住宅,属于限购范围。”

  昨日(7月23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发布的《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对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等问题作出解读》(以下简称《解读》)强调,产权为住宅的酒店式公寓属 “限购范围”,而只有公寓式的酒店及办公楼才是不被限购的。

  按照这一《解读》,上海一部分楼盘要被列入限购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常常和酒店式公寓混淆的公寓式酒店虽然不在限购范围内,但属于旅馆建筑,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分套销售。

  然而,根据此前上海媒体统计,上海至少有10个以上的酒店式公寓楼盘正在对外销售。但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咨询这些楼盘时,其销售人员却依旧表示,项目不受限购令的影响。

  同策咨询机构研究总监张宏伟告诉记者,上述自称“不限购”的酒店式公寓,其实并不是公寓,也不是酒店,而是商办性质的办公楼,真正意义上的酒店式公寓已经被列入限购范围。

  酒店式公寓纳入限购

  业内人士认为,上海市房管局之所以强调酒店式公寓在 “限购范围”,是因为有房产企业或中介公司在一些楼盘销售广告 (或推介)中使用 “酒店式产权式公寓”、“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楼”和“不限购不限贷”等宣传用语误导消费者。

  自去年以来,记者在上海多个房展会上,都看到有楼盘以“酒店式公寓”名义对外销售。晚上,记者也经常接到有自称浦东、金山、崇明、奉贤等地的酒店式公寓楼盘打来的推销电话,并自称其“不限购”、“不限贷”。

  但根据上海市房管局昨日发布的《解读》,所谓的“酒店式公寓”是属于限购对象。而和酒店式公寓相似的是公寓式酒店,根据上海市房管局的规定,不可以分套销售,自然也无法购买。

  目前,唯一可以购买的实际上是公寓式办公楼。虽然它的产权可以单独划分,但是只有办公的功能,没有居住的功能。

  对此,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和公寓式办公三种类型的物业在服务、产品、功能上其实有很大的差异。公寓式酒店服务和配套是最好的,但不可以分割销售;酒店式公寓次之,但是被限购;而公寓式办公则是各方面条件远逊色于前两者,但是不受限购。开发商目前对外销售的绝大多数产品,都是最后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酒店式公寓反倒占比很少。

  公寓式酒店不可分割销售

  上述《解读》发布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以购房者名义电话咨询部分自称“酒店式公寓”的项目是否受限购令影响。有意思的是,那些真正意义上的酒店式公寓楼盘的销售人员多称其楼盘是住宅而非酒店式公寓,承认受限购令的制约;反倒是那些被《解读》明确划定为公寓式酒店的楼盘,销售人员却向记者强调项目属于“酒店式服务公寓”,不受限购禁令的影响。

  上海中原地产顾问研究总监宋会雍透露,事实上,上海此前一直严格执行限购令,住宅性质的酒店式公寓一直属于被限购范围。而张宏伟表示,即使是以酒店式公寓名义对外销售的办公式公寓,购买者也不多,并不是市场的主流。

  那为何上海市房管局要发布这样一份《解读》呢?

  薛建雄猜测,可能是为了强调公寓式酒店是禁止分割销售的。他称,此前国土部对公寓式酒店禁止销售有明确的规定,但屡屡有开发商欲突破“红线”,将禁止分割销售的酒店向个人销售。上海市房管局的真正用意就在向社会强调这些酒店是不可以被作为公寓卖的。他认为,国家对酒店产权分割销售的监管力度正在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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