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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出三年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作者:中国工业报  文章来源:中国工业报  点击数578  更新时间:2012/7/26 8:17:28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仍然薄弱,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决定》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5年左右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健全监管体系

  《决定》指出,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综合协调,完善监管制度,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结合地区实际,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边界不清等问题。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及时通知上游环节查明原因、下游环节控制危害。推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检验检测互认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区域合作,强化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支持配合。

  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从严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布程序,重视舆情反映,增强分析处置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发布失信“黑名单”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深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整治,重点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查处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决定》特别提出,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全链条安全保障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治力度,组织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经营单位。要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许可管理。

  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加快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与金融机构、证券监管等部门实现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健全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要统一接受培训。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落实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的装备建设,重点增加现场快速检测和调查取证等设备的配备,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同时,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坚持公开透明、科学严谨、广泛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尽快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加快重点品种、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实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各地区要根据监管需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

  此外,《决定》提出,要加快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管理,加大对检验检测能力薄弱地区和重点环节的支持力度,避免重复建设。支持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国产化。积极稳妥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共享,逐步实现网络化查询。

  纳入政绩考核

  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的,依法追究责任。

  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

  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类宣传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地方各级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快制定关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明确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程序等,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同期声

  三年能否破解食品安全问题
  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我国食品安全提出了阶段性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使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并首次提出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决定一发布立刻引发各方关注。有专家认为,这一决定体现了我国政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加强监管的决心,但同时也表示,要实现“三年时间表”目标,还有一系列问题尚待破解,任务仍十分艰巨。

  指标要求需细化量化
  《决定》提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必要的食品安全投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那么具体要增加多少食品安全投入,不同规模的企业投入的比例是否有差别,这些如果能明确地指出具体量化要求,会更便于执行。

  责任追究须“成体系”
  《决定》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同时,各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有专家表示,这实际上是规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架构。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有利于明确责任主体,使食品安全的追责路径更加顺畅。但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细则,明确食品安全将纳入哪一级政府、哪些部门的考核,并适当加重考核的比重,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除严厉追究当事企业的责任外,还应对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各监管部门也应加强联合协作,打破食品安全条块分割带来的弊端,减少整个链条上的食品安全风险。

  重点溯源监管食品原料
  从一些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是较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而《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制度,建设生产经营者诚信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
  专家表示,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率先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针对一些食品安全案件具有环节多、链条广、跨区域性的特点,应采用回溯系统。这能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追踪到出现问题的原材料,这样可以做到准确召回,既对消费者负责,也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溯源”还需要建立起跨部门、跨地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联动机制,形成食品安全监管“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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