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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执行遭遇困难重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640  更新时间:2012/7/30 11:19:54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2008年至2010年,湖南提出要将湘江打造成“东方莱茵河”,并正式启动了“碧水湘江千里行动”。2011年,湖南省《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成为全国首个被国务院批准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
  该方案实施一年以来,湖南省共关闭淘汰662家涉重金属污染企业,开工治污建设项目共99个,其中83个项目获得国家和升级治理资金的支持。从上游的郴州市三十六湾,到湘江流域核心区域的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项目建设正循序铺开。
  但是,有情况显示,各地在湘江重金属的治理方面遭遇了现实的困难,出现了一些触目惊心的污染情况。原因何在?记者对比进行了深入调查。
  近日,记者跟随湖南省人大环资委“2012三湘环保世纪行”采访团,奔赴湘江的上游流域,亦是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项目所在地——郴州市和永州市,调研两地重金属治理项目进展情况。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项总投资595个亿,涉及治污项目927个,力求5年内湖南省铅、汞、镉、砷等重金属排放总量较2008年削减70%左右的方案,却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困难重重。无论是面对郴州市25个治污项目的推进滞缓,还是永州市关停废厂的处理难题,两地各级政府部门均认为,问题在于地方财政困难,专款到位率低造成的资金链的断裂。
  治污项目成效微
  湖南是全国极具盛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因其盛产的10余种常用有色金属产品位居全国前3列,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带动了多数地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然而,冶金、化工行业高耗水、高排污,且依水而建的特点,以及“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原始开采方式,使得多地为此付出了生态破坏的沉重代价,更使得湖南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道路漫长而艰难。
  “以前这里的河水都是黑乎乎的,严重影响了附近的居民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去年至今,我们关掉了沿河50多家非法选矿厂,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污染源。”近日,在郴州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雷向进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郴州东河的治污项目现场,看到这里虽没有了“黑水”的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矿渣淤积的河床,几近干枯的河道,以及浑浊不堪的泥浆水。
  在西河,它与东河并为湘江支流耒水河系的上游,情况也不容乐观。乱石嶙峋、杂草丛生的河床上,早已没有了河水的踪迹。三年来,郴州市政府将此地423家选矿厂关停、合并为27家,并迁出西河流域。然而,许多关停后的非法矿场,仍鳞次栉比地坐落于山谷之中,无人处置的废渣和矿石堆积在河道两边,三年来任凭风吹雨淋,污染物随着山洪顺西河注入了湘江支流。
  据郴州市政府介绍,郴州纳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25个治污项目中,已竣工的只有3个,其余的都在缓慢进行。
  在随后的调研中,记者看到,位于湘江源头的永州市与郴州市一样,拥有丰富的锰矿资源,然而同样面临着废厂与尾渣处理的难题。
  “这些关停的矿场终年闲置,堆积的尾矿废渣无人处理,甚至连最基本的防护措施都没有,其中的重金属污染物随着山风和雨水渗透到了树林、土壤和地下水中。”在石期河镇建河村关停的数十家采矿场里,湖南省人大常务委员彭根南对记者说,若再不及时处理这些污染物,湘江水源地的重金属污染状况仍难以改善。
  而在零陵区的珠山镇矿区,永州市零陵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正在作业的一家氧化锰露天开采场里,山岭因人为肆意爆破、挖掘而千疮百孔。放眼望去,只见植被荒芜,令人触目惊心。在这里,原始的开采方式仍在大规模使用,随意挖掘建造的尾矿库里黄泥堆积,无任何防渗透或遮蔽设施。
  “这样下去,我可以负责任地说,珠山镇矿区就是下一个郴州的‘三十六湾’!”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李意云痛心地说。
  “政府埋单”压力大
  “资金不到位,财政困难。”当记者问及治污工作进程缓慢的原因时,这是多地政府官员几乎都会提到的一点。
  以郴州为例,据官方统计,该市25个治污项目计划总投资19.8亿元,目前已到位10.8亿元,资金缺口达9亿元。总资金到位率54.39%,而地方政府资金到位率仅仅35.9%。
  “比如东河滨江景观带项目,计划投资10多个亿,目前到位的只有3个亿。”据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本强介绍,巨大的资金缺口是造成郴州市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难以推进的首要因素。
  “处置关停的矿场,将其堆积的大量尾矿废渣运走,拆除矿场置留的采矿设备,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永州市零陵区环保局局长杨顺林告诉记者,零陵区陆续关闭13家锰矿厂后,担负着处理30万吨废渣的任务。“700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我们这个县级城市根本无力承担,以致许多矿厂关闭了10年,也荒置了10年。下一步我们只能努力申报国家专项治理资金,等待国家财政补偿到位后才能处理。”
  “我们花费巨资,建立起完善的治污设备,关停大部分采矿企业,将污染物固定在本地,确保下游居民喝上干净的水。我们以金钱和环境为代价,福泽下游百姓,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在郴州临武县铺下河调研时,该县主管环保的副县长段外宾深有感触地说,老百姓得到补偿后,不需通过违法采矿获得经济来源,对环保工作也会更积极主动,从根源上杜绝非法采矿,使重金属治理进入良性循环状态。
  “政策不到位,环保意识不强也是重要因素。”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贺晓福告诉记者,永州的重金属污染状况虽没有郴州严重,但治污任务也非常艰巨。国家政策对于重点治理地区的力度很强,相较之下,对于其他地区则很弱。
  此外,巨大的财政贡献也是各地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冲突的原因。以永州市零陵区为例,该区53%的财政收入来源于采矿业,使得采矿业几乎成为该区的经济支柱,每年支撑着GDP的稳步发展。“所以,国家对地方的考核制度也是一个问题。”彭根南说,虽然我国开始重视对绿色GDP的考核,但在现实操作中,仍然以经济考核为标准,对环境与民生的考核更多仍停留在理论层面,使得环保和发展成为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治污亟待整合资源立法
  “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在于相关立法的缺失。”针对湘江流域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李意云认为,无论是资金缺口的弥补、补偿机制的运行、国家政策的倾斜还是现实操作的完善,最终都需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执行依据,让环保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全面而有序地进行。
  因此,湖南省政府已在今年拟制《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草案)》,并多次提请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在推动重金属污染治理、居民饮水安全保障、生态保护等方面完善立法保障。其中,湖南省环保厅与湖南省财政厅共同拟定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明年从沿湘江流域的8个市州开始试行。
  “生态补偿机制是环保立法的难点、重点、关键点。”彭根南提出,加强湘江上游的水源性涵养林的培育,并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是推动环保治理工作的根本。
  对此,永州市林业局副局长肖济民认为,国家政策需要适当提高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让林区百姓自发退经济林为水源林,尝试多种经营方式,以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其次是要通过立法整合资源,规范采矿行业的经营标准。”彭根南认为,大量非法的小农采矿企业作坊式的经营方式,简陋的采选设备和防污设施,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通过立法明确采矿行业标准,限制小农采选厂的出现,将分散的矿业资源整合优化,是实现采矿行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手段。
  “我们还需要立法明确并强化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权力。”彭根南指出,环保工作不是一家之责,需要各个政府部门参与其中。除环保部门以外,林业、财政、国土、畜牧水产、发改委等部门力量必须联动起来,环保治污才能取得现实效果。
  “此外,深入研究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运营及监督机制的创新,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是实现重金属环污治理后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彭根南说。
  记者从湖南省人大获悉,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正在对《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该条例有望于今年9月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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