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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第20号) | ||||||||||||||||||||||||||||||||||||||||||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505 更新时间:2012/8/10 8:24:1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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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22日。 监督电话:010-87559095;传真:010-67152467 特此公示。
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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