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实施瓶装水酸碱度未标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325  更新时间:2012/8/14 9:00:59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已在全国强制实施近1个月。然而笔者日前调查发现,市场上很多瓶装水仍未标注酸碱度。

  新国标在经过5年的“过渡期”之后,已于今年7月1日强制执行。该标准明确规定,包括纯净水、矿泉水在内的饮用水酸碱度(pH值)范围应在6.5~8.5之间,并在瓶身上标注。

  笔者日前走访了山东省蓬莱市区的利群、振华购物中心、家家悦等大超市和一些中小超市、商店,发现银鹭、冰露等不少品牌的瓶装水仍未标明酸碱度,只有农夫果园等少量品牌作了明确标示。

  “只要价格合适、不含什么有害物质,我就买。”正在超市购物的蓬莱幸福小区的沈女士表示,尽管知道酸碱度超标的饮用水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自己买水时很少会在意。

  偏酸或偏碱的水都不宜长期喝。虽然酸性体质者补充偏碱性的饮料和食品有益于身体保健,但体液偏碱性的人若再饮用偏碱性的饮料和食品,将会对肾脏形成伤害。因此矿泉水、纯净水标明pH值有利于消费者根据自己的体质进行选择。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