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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国家标准工作大纲审查会召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点击数649  更新时间:2012/8/16 8:31:0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2012年7月19日,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在杭州主持召开了国家标准《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工作大纲审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中国水利学会、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院、武汉大学、四川省地方电力局、辽宁省水电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等13个单位14位专家(名单附后)和《规程》编制组主要成员参加了会议。

  经过与会专家协商,一致推举郭东浦为专家组组长,郑雄伟为副组长。

  专家组听取了编制组关于编制工作的汇报,对《规程》工作大纲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1.小水电水能设计是经济合理开发水能资源的重要一环,是政府部门、电站业主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对现有《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SL76—2009)修编上升为国家标准,可以进一步规范水能设计,加大政府指导力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此制定《规程》是必要的。
  2.编制组提交审查的技术文件齐全,符合审查规定。工作大纲的内容全面、文字表述清晰、进度安排符合合同要求,与相关的技术规范基本协调,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贯彻了合理开发水能资源的理念,为编制《规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具体意见

  1.《规程》名称按合同修改为《小水电水能设计规范》。
  2.《规程》适用范围基本合适,文字建议修改为:本规范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对中小河流或河段水能开发规划的水能设计也可根据本规范进行计算。
  3.建议取消附录E、F,标准框架调整为如下结构:
    1总则
    2水能设计基本资料
     2.1社会经济资料
     2.2水文资料
     2.3其他相关专业的设计资料
    3水能设计原则
    4水能指标计算
    5负荷预测与电力电量平衡
    6装机容量选择及机组选型
    7水能特征值选择
    附录A河流水能理论蕴藏量计算
    附录B无调节或日调节电站水能计算
    附录C年调节水库电站水能计算
    附录D梯级水库电站群水能计算
  4.建议补充相关标准,完善本标准与相关标准间的关系。
  5.本规范有关的水利计算按其它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规程》制定工作大纲的审查。要求编制组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尽快形成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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