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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壁垒调查第一案带给我们的启示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 点击数3797 更新时间:2005/3/18 14:44:4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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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了20多年的日本紫菜市场大门,为什么现在突然开启? 中国发起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第一案——江苏省紫菜案无疑是关键的一块“敲门砖”。中国紫菜案被认为是中国加入WTO以后,第一次主动运用WTO规则赢得的贸易壁垒调查案。 2005年2月28日,商务部决定终止自去年4月22日启动的对日本紫菜进口管理措施的贸易壁垒调查,此举标志着“贸易壁垒调查第一案”中方胜诉。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鉴于日本政府已取消对中国产干紫菜和调味紫菜的歧视性措施,并就解决烤紫菜对日出口等问题做出了相关承诺,商务部决定终止本次调查。 江苏省紫菜案的实践也为《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的修订出台起到了推动作用。3月1日,中国商务部宣布,《贸易壁垒调查规则》正式实施。 攻破“壁垒” “江苏省紫菜案”的发生,源于商务部于2004年2月25日正式收到的江苏省紫菜协会代表下属107个会员提交的贸易壁垒调查申请。针对日本政府多年来通过进口配额、批准及原产地限制措施,只对韩国紫菜开放市场、不让中国紫菜进入的歧视性做法,请求对日本关于紫菜进口实施的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 “江苏等地生产地域、温度、所处的纬度都与日本相似,紫菜与日韩产紫菜属同类品种,在养殖加工方式、产品规格和品质等方面也大都相同,只让韩国享有紫菜进口配额,有失公允。”江苏省紫菜协会副理事长王廷柱说。 记者了解到,中国紫菜行业这些年大量从日本进口紫菜生产设备,采取日本的加工工艺。有统计显示,我国从日本引进的紫菜加工设备和零配件近20年间累计超过4000万美元,仅在江苏就有16家中日合资的紫菜加工企业。 2003年中国紫菜产量逾25亿张。 4月22日,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正式启动了江苏出口紫菜遭歧视的贸易壁垒调查。调查期间,商务部与日方政府有关部门共举行了三轮磋商。 商务部随后向日本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内部分紫菜生产企业提供了调查问卷。6、7月间派员赴日调查,调查人员向日本政府有关部门、日本有关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了解了被调查措施,并实地考察了日本千叶县紫菜共同贩卖所,对答卷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了调查,并就日本紫菜进口管理制度和我国紫菜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与日方进行磋商。9月份,应中方邀请,日方政府有关部门来华进行第二轮磋商。10月中旬,又在京举行了第三次磋商并取得积极进展,日方承诺在合理期限内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中方关注的问题,双方同意将就有关技术问题继续磋商。 “调查、取证,分析国际规则,经历了艰辛的一年,但我的体会是坚持,咬牙坚持,就会有结果,因为我们抓准了歧视我们的‘把柄''。我们对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这件武器有信心,对WTO的公平贸易原则有信心。” 王廷柱告诉记者,这些年来他办公室里的相关材料就积累了十几公斤。 然而,中止调查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而是为消除中国紫菜出口日本的障碍创造了良好的谈判氛围。 “我们期待着日本政府能够信守承诺,采取积极的步骤和措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官员表示。 示范作用 “本案的实践为规则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提供了更丰富的资源和背景。”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李成钢副局长接受中央台记者采访时说,“在贸易壁垒的定义方面,使我们有了一些更深入的思考,比如在调查程序规定的方面,做了进一步的完善,比方说在商业法的依据方面也纳入了新的外贸法所修订的一些内容。” 《贸易壁垒调查规则》与《暂行规则》相比,新规则对规则名称、立法目的、调查机构名称和贸易壁垒的定义等部分概念模糊或用语不规范的条文进行了修改。此外,新规则除在对我国出口环节所遇贸易壁垒有规定外,还增加了进口环节的贸易壁垒问题。 贸易壁垒是一国为保护本国产业,通过设置障碍,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贸易救助手段。近年来,我国产品屡遭国外贸易壁垒。数字显示,去年全球每7个贸易救助措施中,就有一个针对中国。 “紫菜案起到了示范作用”,胡治家告诉记者,这是中国农产品协会在国际贸易争端中首次主动出击,我们的企业已开始从 “自卫”转向 “进攻”性防御。 “从浙江打火机案,到紫菜案,行业协会的作用非常关键,但是目前许多行业协会并没有肩负起为企业服务的担子。”胡治家说。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面对贸易壁垒,我国企业还缺乏足够的应对能力。行业协会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提高服务企业的意识也是当务之急。” 一些企业反映,行会采取观望等待态度,希望“傍大款”(依靠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冲锋陷阵,然后利益均沾),行会中专家型人才缺乏,又不主动整合社会上的专业律师、专家学者资源,国内行业组织不熟悉国外市场,不熟悉国外的法律措施,甚至不了解本行业的情况,遇到事情也缺乏服务意识。 因此,在面对国际贸易壁垒时我们的企业往往被动。而欧美的行业中介组织往往很强势,是牵着政府为其服务。 “只知道收会费,关键时候怕出头,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出头。”一家食品出口企业的销售部负责人抱怨。 王廷柱对记者感叹:“在近一年的斗争中,感受最深的是,国际官司能不能赢,行会的‘轴心''作用很关键。” 李成钢表示:“我们的企业、协会,要提高认识壁垒的能力,你只有准确地甄别了对方的措施是不是壁垒,才有可能考虑下一步如何解决壁垒。” 胡治家说,从法律程序上、技术上分析国外贸易壁垒不符合哪些规则非常重要,不要抱怨,夸大其词,或者简单草率形成报告,要细致、具体、有据。比如,对企业造成哪些贸易不利影响,国外法规具体怎样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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