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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 楼市税收政策调整预期强烈 | |
作者:张敏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数616 更新时间:2012/8/17 9:47:15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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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士16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从去年末以来,各地密集推进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招标工作,以为加快房产税试点扩容和提高二手房交易税做好技术准备。 国务院督查组近期陆续回京,市场对再次出台楼市调控政策预期十分强烈。据央视报道,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督查组第一小组组长穆虹在福州房地产调控汇报会上说:“(房地产调控)现在采取的是一种行政的方式,就是限购的方式。如果我们在今后选择一些经济的手段,同样可以实现这样的目的,就可以长期化,刺激刚需,可以实现差别化信贷政策。如果到位的话,对各方面都有好处,也请有关方面研究一下。” 业内人士认为,穆虹提到的“经济的手段”应主要是指房产税等税收制度的推进。在技术层面工作基本完成的前提下,房产税试点扩容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二手房交易税可能提高。此外,有关部委仍握有多项储备政策,或择机推出。 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 加速推进 吉林省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4月发布“地税局存量房评估机构选定招标公告”,对通榆县地税局“存量房评估机构项目”所需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这是落实该省地税机关关于建立全省统一存量房评估信息库要求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全国大部分省份和城市发布了类似公告,密集推进存量房评估信息系统建设。其中,不少地方已基本建设完毕。 市场人士认为,这项系统建设意义重大。早在2009年7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就下发《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可采用细分区域,实地勘测或利用纳税申报资料、国土和房管部门信息等方式,采集数据,建立房地产数据信息库。通知强调:“数据信息库应考虑今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需要。” 建立存量房数据信息系统的初衷是为规范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办法,防范存量房交易“阴阳合同”所形成的税收风险。但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从现阶段看,存量房数据信息系统的建立将至少为二手房交易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改革打好技术基础。 这位人士说,这项系统包含存量房屋地段、面积、产权等各项与评估有关的信息,内容全面、覆盖范围大。若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容,这项系统将在存量房征税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由于这项系统本身就是为规范二手房交易建立的,若提高二手房交易税,这项系统同样可提供技术支撑。 事实上,随着楼市调控新政出台的预期愈加强烈,进一步加快房产税试点扩容步伐和提高二手房交易税被认为是最有可能采用的手段。专家认为,不少热点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已成楼市交易量主体,但近期二手房交易量有所下降,交易价格上升明显,因此有必要提高房屋持有环节税,以促进二手房市场供应。为遏制短期的房屋买卖行为,二手房交易税可适当提高。 多项储备政策或择机推出 国务院督查组已陆续回京,将就督查情况形成报告,进而决定何时再次出台调控新政。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在新政出台前,近期各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准备后备政策。 为促进土地供应、加快闲置土地开发,国土资源部计划拟定“指导性政策”,针对地方政府实际情况,提供可操作性措施。 尽管对是否出台取消预售制度等政策,不同部门的认识仍存差异,但有报道称,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评估取消预售制度所带来的影响,尚不能完全排除这项政策推出的可能性。 另外,房地产信贷收缩等较有“杀伤力”的措施也被认为是后备政策之一。 结合督查情况,问责制重启将是最有可能祭出的一招,除严防地方政府或明或暗放松调控外,不排除根据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针对地域采取调控措施。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督查组在与湖南、江苏两省政府部门座谈时,首先询问的便是今年房价控制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 对这一问题,两省官员均承诺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但也同样坦言,今年未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按照“新国八条”要求,去年全国大部分城市制定并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且完成情况较好,但今年以来,甚少有城市公布上述目标。 专家认为,作为楼市调控主体之一,地方政府微调楼市政策、冲击调控“红线”的尝试屡见不鲜。今年以来,部分城市房价涨幅较大。到目前为止,尚无地方政府因此受到问责。因此,问责制重启有助于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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