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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肉食“自产自检” 大股东涉嫌变相输送利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南时报 点击数464 更新时间:2012/8/27 10:26:39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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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肉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例。集团和上市公司共用‘龙大’品牌,且公然把食用油、预制食品、粉丝等食品放在集团,公然论证营销费用和销售渠道是独立的,我很奇怪,这么大的隐患,风险因素章节可以提都不提?”北京嘉华创投高级投资分析师徐大卫表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大肉食”)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屠宰,冷鲜肉、冷冻肉、熟食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于6月初在证监会预披露招股说明书,但至今未进入审核程序。 近日,不断有知情人士投诉称,龙大肉食与其控股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大集团”)之间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不但存在交叉任职、分摊费用不明、严重危害独立性的问题,而且涉嫌产品自产自检,有变相利益输送的嫌疑。 核心管理层为龙大集团“包养” “龙大肉食的核心管理层多在龙大集团任职,并且在龙大集团领取报酬。可见其独立性明显不足,很难相信其会全心全意地为山东龙大肉食的股东利益服务”,上述知情人士称。 龙大集团成立于1993 年,以食品加工出口和国内销售为主业,占公司总股本的62.45%,为龙大肉食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宫学斌,股东为宫学斌、宫明杰等18 名自然人。 经调查发现,龙大集团与龙大肉食核心管理层高度重合,龙大集团法人代表宫学斌同时担任龙大肉食董事,总经理宫明杰同时担任龙大肉食董事长,交叉任职情况严重。更让人不解的是,龙大肉食核心管理层7人,除董事刘振利在龙大肉食领薪外,包括董事长宫明杰、副董事长片仓裕(日籍)、总经理谭喆夫、其他所有董事以及监事会主席等6人全部在关联企业龙大集团及伊藤忠(中国)公司领薪。 “换句话说,龙大集团用给予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的方式补贴拟上市公司的员工成本,导致龙大肉食净利润和净资产虚增数百万元,”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龙大集团既送股份,又送薪酬,目的又为了什么呢? 涉嫌变相输送利益 操纵利润 “同为以食品业为核心产业的企业,龙大肉食与龙大集团之间在业务方面不可避免有重合之处,而其销售渠道同为商场超市等,但奇怪的是,龙大肉食与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品加工企业期间在商超渠道费用、广告费用、物流费用方面是如何分摊的,其招股书并未透露,那么又如何保证龙大集团不存在侵占龙大肉食利益的情况?”有投行人士如此质疑。 经调查发现,事实上,龙大肉食与龙大集团不但人员不独立,业务与销售渠道也存在重合,报告期内,即2009年-2011年,龙大肉食与龙大集团下属子公司烟台龙大、龙荣食品、龙大冷冻、日鲁大、丰龙食品、商都料理的关联交易额分别为4277.93万元、3999.04万元、2973.06万元。 更蹊跷的是,龙大肉食的食品检测也由龙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杰科检测负责,龙大肉食2009年至2012年付给杰科检测的劳务费用分别为600.14万元、589.06万元及695.62万元。 “自产自检”,效果如何保证? 事实狠狠地打了龙大肉食一记耳光,2011年6月,龙大肉食曾因“囊肿猪肉”问题被消费者举报至山东省消协; 2011年10月,齐鲁网曝光龙大食品销售假嫩牛肉事件:一位消费者在青岛某超市购买龙大嫩牛肉,但是该嫩牛肉完全不符合标准。同年12月,山东省质监局公布的2011年第四季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产品省监督检验结果中,“龙大”、“生力源”等品牌进入“黑名单”。而上述质量问题,在龙大肉食的招股书中均未被提及。 对于龙大肉食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问题,我们将继续予以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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